要不是看了《丹斯》,我还真不知道Killing for Company。上网简单查了一下,这本专门剖析恋尸癖杀人狂的传记还挺成功,刚出版那会儿上过畅销榜,后来又不断再版。《丹斯》拍摄的时候,作者布莱恩·马斯特斯被剧组请过去当了顾问。而且剧中有一个人物就是这个作家,演员是杰森·沃特金斯。Killing for Company的出版方也很懂,推了2020年版,看来又要走一波销量了。
剧集拍得倒是不赖。主创没有一味搞快节奏、重口味和大场面。整部剧不见一滴血,拍得慢悠悠温吞吞,照样让人从头凉到脚。这算是英国人很擅长的一种犯罪剧拍法,我承认自己很吃这一套。本来看这个剧是想练练听力的,结果饰演丹斯的大卫·田纳特一口苏格兰腔,一到他说台词我就听不懂了。但我也没换坑,因为看进去了,真的想看完。
看完以后,随手查了查资料,又想到了一些问题,然后就有点不平。往简单里说,我为警察彼得感到委屈,又为作家布莱恩感到没劲。
在剧中,杀人狂丹斯是男一,调查他的警察彼得是男二,给他写传记的作家布莱恩是男三。彼得关心的是,丹斯还杀了多少人?我们怎么把一切查清楚?能不能给他判个结结实实?布莱恩关心的是,丹斯是谁?他经历了什么?他的犯罪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
布莱恩和彼得都试图了解丹斯,但两人接触他的方法完全不同,对同一件事的反应常常大相径庭。
比如丹斯对宠物狗的关心。在监狱里住了一阵子以后,他开始频繁地询问自己以前养的狗怎么样了。彼得的反应是,谁管你狗啊猫的,你案子交代清楚了吗?布莱恩则为这个问题而心软,他托人打听了情况,得知狗狗已死,他还格外担忧,一时不知道该怎么通知丹斯。
比如丹斯的“疯狂”。刚刚被捉拿归案的时候,丹斯非常配合,有问必答,甚至摆出了一副求死的样子。临近开庭,他又开始否认自己的罪行,试图证明自己有精神问题。彼得当即判断这是他的开脱策略,布莱恩则陷入了纠结。丹斯在杀人毁尸的时候表现得有计划有目标,但他还会和尸体说话,跟尸体一起看电视,把尸体当作伴侣一同生活,这实在太像精神病人做出来的事。
丹斯到底是个什么人?他为什么杀人?彼得和布莱恩各有答案,彼得的答案大概一句话就能说完,布莱恩则为此写了一本书。你可以说彼得的答案太简单,但他的判断是符合事实的。布莱恩那份精细且文明的答案却有可能完全跑偏了。
彼得看上去是个粗人,一门心思想着给丹斯定罪,好像也不爱护小动物。但是不要忘了,在所有人中,彼得压力最大,责任心最重。丹斯说他杀了十五个人,这不是一个数字,这是十五条人命。一来有些案件年代久远,找不到尸体,二来丹斯常常刚认识死者就下手了,他自己也记不清每一个受害者都叫什么,是哪里人。警察按照他的话到处扒拉残骸,有时候找到了,却对应不上死者身份,只能不断扩大排查范围,累得脚打后脑勺。
工作干到一半,上头发话了——差不多得了,见好就收吧。彼得问,那些无名野鬼怎么办呢?那些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年轻人又怎么办呢?领导答曰:不要总盯着那一点,格局,注意格局。
话是这么说,但等程序走起来了,又有死者亲友来提供新线索,还证实了。这个时候领导可不会出面解释公诉书上为什么没有你们家孩子他爸的死者信息,这么大的锅还得彼得去背。
倒也不是想替彼得卖惨,只是想说明一点,丹斯的罪恶有多深重,他的破坏力有多大,这个人有多狡猾虚伪,彼得都有最直观的感受。再者,一个直接去解决问题的人,忙里忙外那么久,如果他对这个事件的判断还不算数,那我觉得也没有人配谈什么判断了。
布莱恩受教育程度高,斯斯文文。他说他只想客观地记录丹斯的人生经历,让读者自行判断。这意味着布莱恩既不能给丹斯洗白,也不能鞭挞他,他只能写出实情。然而在现实中,那本已经出版的Killing for Company包含了大量的分析和解释。布莱恩从丹斯的祖宗开始划拉,一路划拉到庭审。
一个看过这本书的朋友说,作者写得蛮认真的,但分析得很吃力。其实丹斯就是个变态嘛,文化人常拿人性说事儿,但例外也是有的,极个别人就是没人性,你非要去理解他,也不知道是在难为自己,还是在难为变态。
我觉得这话说得对。我从不认为去了解一个犯罪分子就等于同情他,给他开罪,社会有责任不等于个人没责任。这是两回事。
何况丹斯也不是什么被逼变态的小白菜,与其说他缺乏社会关爱,倒不如说他利用了糟糕的大环境。丹斯是个公务员,小日子过得不错。当时英国社会动荡,失业率奇高,有很多年轻人游荡街头,茫然无措。丹斯就在这些年轻人中物色目标,以交友为名把人带回家,好酒好菜招待,请他们一同过夜,然后再趁熟睡的时候把人勒死。
还有人提丹斯小时候目睹爷爷去世的事情,还有他失恋的经历。是,这些都是伤心事,但是有类似经历的人也多得很,难道都要去杀人?哦对了,还有人搬出了他的同性恋身份,当时大环境对同性恋群体的污名化比现在严重,这确实是社会的问题,但这样一看他的所作所为就更恶心了,因为受害者差不多也都是同性恋。
让我印象很深的是,为了把丹斯的罪行锤死,彼得磨破嘴皮,找了一个虎口脱险的小受来作证。因为差点被杀,这个小受已经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出庭后他的酷儿身份又遭到辩护方的无情攻击。当时看着丹斯那副冷漠的表情,我就在想,这一幕根本就在他的意料之中,他不在乎,甚至洋洋得意。
关于丹斯,剧中还有很多细节,你很容易看出这个人极度冷漠,极度自大,极度虚伪。真实的丹斯应该就是这么一个人,只不过他伪装得更好,更加人模狗样。
剧中,丹斯像个脑残甲方一样对布莱恩的写作指手画脚,任何一个有职业自豪感的作家都不会和这种人维持私交。这应该是个夸大的情节,布莱恩本人说过,丹斯从没让他感觉到slightest unease。在Killing for Company出版后,布莱恩还和丹斯维持了十年联系。
后来他在BBC的节目里拿丹斯和另一个杀手进行比较,丹斯知道以后大为恼火,主动和他绝交了……有点想问布莱恩对此有何看法。
法庭最终判丹斯终身监禁,他于2018年在狱中去世。就在同一年,彼得带着遗憾离开人间。当年寻找受害人的行动还是匆匆收场了,十五个死者只确认了不到一半,这是彼得一生没能放下的牵挂。三人之中只有布莱恩还在世,老爷子八十多了,不知道还写不写东西。不过从他后来的职业生涯走向来看,犯罪题材的写作成了布莱恩的一个特色。而他销量最好的代表作仍然是Killing for Company。
当然,就算觉得他这样没劲,我也得承认,布莱恩还算有分寸。虽然吃力,但是他的分析依然是围绕着真实素材进行的,不像有的人,编出一套故事到处瞎讲。这可能就是这类事情的边界吧。人总是倾向于给发生的事情找理由,给出事的人找原因,而且最好是自己爱听的那种。有时人会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想象中,回避真相。写作者对此要怎么办,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但我们至少都知道不应该怎么办——不要煽动人们,不要让人们以为幻象就是真相。
真人改编的。论剧情没有心灵猎人好看的。因为剧比较短,没有展示太多血腥场面也没有除罪犯外警察和作家的个人生活描写。比较单一。
有意思的还是真人故事的部分。看了一些影评。
关于这个罪犯的童年。他对于祖父尸体的感受。他曾经的溺水后被救起的人疑似性侵的事情。原文中是说救起的男孩对着他zi慰。他的同性恋取向。
再看他的犯罪。把人勒死后脱去衣服洗澡。然后和尸体共处一室,说话抚摸,甚至也对着尸体zi慰。对于镜子的一种着迷。
他可能不是精神病,但他真的是心理学意义上的变态人格啊。
但并不是说就是因为他看到了祖父的尸体。他被溺水后救起,就一定会成长成这样的。还有他的父母他的家庭。各种因素累积成了他这样一个怪物。
killing for company。里面也有一种扭曲的可悲可怜。
Des演员加上自己是苏格兰人 还原的这个人物 学到又一个在英国公众记忆里面的人物 演作家的演员在王冠里面演的是首相 感觉是the Crown里面所有首相(除了撒切尔)之外演的最好的演员 他还演过Line of Duty里面的loser法医 戏路还真是广呢 感觉英国盛产演技突出但是长相不突出的演员 这才对 演技和长相本来就不应该有关 英国早就是我本人这么厉害不需要好看来衬托加分的氛围了 演警探的也在Line of Duty里面的dirty cop 和这剧一点也不像啊完全没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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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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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部英剧爆了。 开播后引发全民追剧热潮,收视人数超500万,最高同时观看人数一度高达600万。 最终集收视率超29%,打破了ITV今年的收视记录。 豆瓣评分8.7,烂番茄新鲜度89%,就连对英剧颇为严苛的IMDB都有单集8.6的分数。 口碑收视双丰收,观众直呼三集不够看,媒体直接给出年度最佳英剧+视帝预定的超高评价, 三集的篇幅就让全英都为之疯狂,这剧到底有何魔力? 今个表妹就带大家来品品这部新剧——
>>>>重现真实犯罪 本剧改编自布莱恩•马斯特斯1985年出版的作品《为伴而杀》,聚焦的是上世纪英国最让人不可思议的连环杀手和恋尸癖杀手。 坐在沙发上的这位看似文质彬彬的男子,就是本片的主人公: 丹尼斯·安德鲁·尼尔森(大卫·田纳特 饰演)。
丹尼斯曾在1978年12月至1983年1月,于英国伦敦犯下一系列杀人事件,杀害了至少12名年轻男子。 他专找落单的男子下手,将尸体肢解、烹饪、焚烧。 而这期间,没有人报案失踪人口,没有人知道凶案的发生,没有人知道伦敦藏着这样一个变态禽兽。
直到1983年2月被捕,公众才知道丹尼斯的存在。 人们才意识到外表和善儒雅、有着一份体面工作的丹尼斯,竟然是一名杀人狂魔。 这也难怪在他入狱后,人们发出感叹: 恶魔在身边,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和以往观众们熟知的犯罪类剧集不同,本剧并没用过多的笔墨描写惨无人道的凶杀案件,或是大力吹捧警方的办案。 这和热播美剧《心灵猎人》有些相似,没有血腥暴力的大场面,情节完全靠人物之间的对话来推动。
1983年伦敦。 一位男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在堵塞的下水道中发现了人体的残骸。 警方迅速出动,封锁消息并排查现场,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一位名叫丹斯的男子身上。 夜深归家的丹斯在看到来势汹汹的警察时,丝毫不显意外情绪。 反倒是坦荡地交代了自己就是凶手,家中的藏尸大概有十五六具。
开场不到十分钟凶手就被缉拿归案。 让警方没有想到的是,丹斯不仅坦白了杀人数量,更是将藏尸的位置统统告诉给警方。 卧室的茶叶箱和浴室的上锁抽屉里可以发现两三具骸骨,伦敦的另一套公寓中藏有十二三具残骸。 一桩下水道抛尸案变成连环杀人藏尸案,凶手逍遥法外五年之久,当地的警察竟然一无所知。 这是何其可笑又荒唐。
更让警方难以置信的,是丹斯所展现出的冷静。 他有头有尾的叙述自己的作案过程,并不慌张也不惊恐,仿佛杀人于他而言就是家常便饭。 丹斯会在街边酒吧挑选作案目标,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往往是他的盘中猎物。 用花言巧语骗取他人的信任,邀请对方回家喝酒吃饭,然后在不经意间勒杀他们。 随后将尸体肢解及焚烧,存放在家中。 他还告诉警方,分尸不是一种癖好,而是因为家里地方太小,没地方摆放尸体。
逻辑清晰有条理,说话不矛盾也符合逻辑,难以想象眼前的这位是一个身背15条人命的冷血杀手。 警方也陷入了一个又一个的谜团之中: 丹斯真的杀了这么多人吗?他是不是在说谎故意夸大自己的行为? 他究竟是如何在不知不觉中犯下如此滔天大罪?为什么五年内都没有人察觉到他的犯案? 为什么一个心思如此缜密的凶手会突然露出马脚?为什么他又如此坦荡交代作案细节? 这一连串的拷问也难住了警方,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和丹斯展开拉锯战。
丹斯站在了上帝视角,旁观着警方落入自己设下的谜团中。 反客为主的丹斯更是提出要求,要和一名作家见面,并邀请他为自己撰写自传。 他着迷于对自我形象的建立和曝光,希望能够有更多人看到他凶杀案背后的故事。 与其把机会让给警方添油加醋抹黑自己,倒不如先下手为强占据主动权,自己把故事讲出来。
另一方面,警方也在竭力调查伦敦本地的失踪人口案件。 但因为涉案人数过多,时间久远如大海捞针,警方的破案效率极低。 再加上丹斯不断隐瞒受害人的姓名,无迹可追真实身份,警方也是束手无策。 一日不确定受害人的身份,一日无法定下丹斯的罪名究竟是谋杀还是误杀。 只有以被害人的名义指控丹斯,他才能得到应有的审判,应得的刑罚。
整部剧不带一丝的血腥暴力,没有丹斯杀人的场景,也没有丹斯分尸的画面。 却让看过的观众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仿佛杀人犯就在面前,像剥洋葱般将自己的犯罪行为公开。 这就不得不提丹斯的饰演者大卫·田纳特那出神入化般的表演。
>>>>神演技掌控全场 大家对大卫·田纳特并不陌生。 爆红剧集《好兆头》中的恶魔克鲁利、经典英剧《神秘博士》中的第十任博士、《小镇疑云》中的哈迪探长,都给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而这次在《丹斯》中挑战出演变态杀人狂魔,田纳特更是给出了视帝级别的高水准表演。 超高人气加国民度,配上一如既往稳定的表演质量,难怪有观众说,田纳特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杀人狂魔分为两种,一种是病态到极致,一种是冷静到极致,而丹斯属于后者。 “冷静”并不指在警方的拷问面前沉默寡言,而是游刃有余对待警方抛来的任何问题。 作为高智商犯罪者,他享受着犯罪的快感和戏弄警方的骄傲感,引诱警方步入自己设下的谜团之中。 田纳特是如何诠释的呢? 第一次和警方的对谈,当丹斯听到警方发现人体残骸时,他先是吸了一口气,随即用吸烟来掩饰内心的慌张。 但是他脸上却未起一丝的波澜,金丝眼镜下是让人琢磨不透的眼神。
在警方的反复逼问下,他始终保持着冷静的状态,没有怒气也没有偏执。 当观众以为他是一个冷血动物时,他却又展现出了不同一面。 他希望作家能为自己写一部自传,希望世人能从他的自述中了解他,而不是通过八卦新闻。 当丹斯听到作家弄错自己作案人数时,他立马露出了凶狠的一面,警告作家不要轻信小报消息。
但同时他也展现出了一丝的患得患失和恐惧感。 他有求于作家,却也厌恶于作家对他那不理不睬的态度。 当他听到作家愿意为他写传记时,神色轻松了不少, 田纳特精准演出了丹斯心中的矛盾感: 他渴望被人关注,却也害怕于无人愿意关注他。
田纳特通过眼神、面部表情、对白等处理方式,让观众感受到丹斯内心的扭曲和邪恶。 他的自述如同打破了第四道墙,切实和观众来了一次对话。 观看全剧最深刻的感受就像是丹斯坐在你面前,和你讲述他作案的癫狂和对死亡的痴迷。 不起一丝波澜的脸上带着的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凶狠。 田纳特更是减肥瘦身让自己更贴近原型。 看完全剧,只想为大提提敬业的表演疯狂点赞。
>>>>深刻立意直戳社会痛点
若将《丹斯》视作一部犯罪题材作品,有些肤浅了。 剧集围绕案件而展开,探索杀人狂魔的心理世界,但编剧想拓展讨论的话题却要深刻的多。 我们来看看丹斯这个角色。 他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缺爱的病态,所杀害的多是社会边缘人。 而方式则是通过给予温暖和爱意,来骗取他人的信任,满足自己的杀戮之心。
边缘人因为缺乏一定的社会关注度,或是和原生家庭断绝了来往,并没有人关注到他们的死活。 这也助长了丹斯的犯罪,导致在五年时间里都无人意识到一个连环杀人犯的存在。 更别提警方的后知后觉,若不是有人通报下水道堵塞,恐丹斯的恶行将隐瞒一辈子。
这也带出了当时英国政府懦弱无能,表面光鲜亮丽的社会,背后却是腐败不堪。 上世纪八十年代,英国的失业率一度达到新高,而首都伦敦的失业率更是居高不下。 失业的年轻人们如乞丐一样在大街小巷游窜着,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以暴力和偷窃谋生。 政府对此不闻不问,甚至不出台任何的政策来扶持这些失业者们,就任由他们成为城市的边缘人。 而他们也成了丹斯的猎物。
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则是大众和媒体对丹斯的“特殊关注”。 大众和媒体对于此类凶杀案都带着猎奇的心理,他们好奇于丹斯的作案手法,好奇于丹斯不为人知的、带有噱头的人生经历。 但他们不会关注到,究竟这类的犯罪为何会存在? 当警方公布丹斯被捕新闻后,一旁的媒体记者关注的竟然是丹斯的性取向。
媒体在乎的是案件带来的关注度和热度。 关注的是案件是否足够劲爆,足够吸引观众的眼球。 他们不在意受害人的家属是否允许大众如此消费受害者,也不会在乎自己的报道是否会给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正如丹斯所言,社会对于死者的关注度要远高于生者。 这也是为何丹斯坚持要自述事件,而不是让媒体或是二流小报杜撰故事。
这是英剧的一次大胆尝试:跳脱固有的犯罪剧结构,丰富人与社会间的羁绊,拉近观众和故事的距离。 尽管只有三集,但《丹斯》呈现的完成度可谓是今年英剧中的佼佼者。 大卫·田纳特那出神入化的演技,更是盘活了整部剧,给角色注入了生命力。 更重要的是,这些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社会群像,如今的英国又正在上演着。
受到疫情影响,英国财政部门悲观预计,失业率将在2021年头3个月达到顶峰,全英失业人口达400万。 这些失业者们即将成为社会的边缘人,失去关注,最终变成“无人知晓”。 而那些道貌岸然的新闻人们,又何尝不是在吃着人血馒头,剥削着这些社会边缘人们呢? 利用他们博取关注,利用他们创造阅读价值,最后又遗忘他们,寻找新的剥削对象。
从前发生过的,当下又正在发生着。 丹斯是一个杀人狂魔,但他的存在也血淋淋地揭示了英国政府的无能和腐败。 难道只有在悲剧发生后才能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吗? 或许当下的英国人真的需要一部《丹斯》来提醒他们,从前的悲剧不应再上演。 有时候些许的关注或许能帮助那些边缘人们走出困境,重获新生。 而大众舆论的狂欢、窥探和过分关注,也应当适可而止,不要越界。 毕竟这个世界应多一分温暖和包容,而不是冷漠和排斥。
文/大表妹
非影评。只是再次想到纪伯伦这篇,纯分享,诸位自行感受。
卡里·纪伯伦著,林志豪译 选自《先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7年。
城里的一位法官站上前说:请给我们讲讲罪与罚。 他回答说: 当你们的灵魂随风飘摇时,独行而大意的你极易对人对己犯错。 由于所犯过错,你们必须去敲扇承受福运之门,饱受冷落地稍等片刻。 你们的神性仿佛大海, 永远不会被亵渎。 又如天空,它仅仅容纳伸展双翼者高飞。 你们的神性甚至如同太阳, 不了解鼹鼠的来往途径,也不搜寻蛇的洞穴。 但你们的神性不是单独居住在你们身上—— 在你们身上多数是人性,还有许多非人性, 而是一个未成形的侏儒, 在迷雾中梦游,找寻着自已的清醒。 我现在想说说你们身上的人性, 因为熟识罪与罚的只有它,不是你们的神性,也不是迷雾中的侏儒。 我常常听你们谈起犯了某个错误的人,好像他不是你们中的一员,而是一个闯入了你们世界的陌生人。 然而我要说,即使是神圣正直之人,也不可能超越你们每个人心中的至善,同样,即使是邪恶软弱之人,也不可能低于你们心中的至恶。 宛如一片孤叶,未经大树的默许就不能枯黄, 那犯罪之人,未经你们全体的暗许就不能为非作歹。 你们就像一列向着人类“神性面”迈进的队伍, 你们是坦途,也是路人。 若其中一人跌倒,他是为后面的人跌倒,让他们小心避开绊脚的石头。 他也是为了前面的人跌倒,他们步伐虽然迅捷稳健,然而却没有移走绊脚石。 还有,这话或许让你们听上去心情沉重: 被害者对其被害难逃其咎, 被劫者对其被劫难逃其责。 正直者对邪恶行径也不是亳无干系的, 无辜者对暴虐之徒的罪行也不是清清白白的。 是的,犯罪者通常是被害者的替罪羔羊, 更为常见的是, 负罪者担负了无罪和免于谴责之人的重担。 你们不能区分正邪善恶, 因为它们在阳光下共存,仿佛黑线与白线混织在一起。 黑线一旦断开,织工就应检查整块布,也应看看机杼。 倘若你们谁要把一位不忠的妻子送上法庭, 请他也用天平测测她丈夫的心,用尺去量量他的灵魂。 让那欲鞭笞犯罪者的人深入那受害者的灵魂。 倘若你们谁要以正义之名,砍伐一株邪恶之树,请他瞧瞧那树的根基; 他必将发现善根与恶根、产果的根与不孕的根全部纠结在大地静谧的心中。 你们这些欲主持公正的法官, 对于那表面老实而包藏祸心的人,你们将怎样宣判呢? 对于那伤人身体而精神受伤的人,你们将怎样处罚呢? 对于那欺诈压迫他人而又受虐和受害的人,你们将怎样起诉呢? 对于那些忏悔多于过失的人,你们又怎样惩罚? 难道你们信奉的法律所要伸张的正义不是使人忏悔吗? 但是,你们无法将忏悔加诸无辜者头上,也无法将它从罪犯的心中取出。 在午夜它不请自来,发出呼唤:人们会清醒,审视自身。 而你们这些将了解公正的人,如果不在青天白日下明察秋毫,又怎会了解公正呢? 只有那时你们才会明白,那站立的与倒下的不过是同一个人,他身为侏儒的阴暗面与身为神性的阳光面融合于一身。 你们会明白:庙宇的边石并不比那地基中的石头高贵。
连环杀手,向来是影视作品最受欢迎的“顶流明星”,从开膛手杰克到曼森家族,从B级片《月光光心慌慌》到奥斯卡神作《沉默的羔羊》,从《美国恐怖故事:1984》到《心灵猎人》,低则满足生理最阴暗的刺激需求,高则剖开心理最深处的杀戮欲望。 在《心灵猎人》里,大卫·芬奇巧妙地用公路片的形式结合自己最擅长的心理悬疑惊悚片的方式,重新解构了“连环杀手”,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十二宫》的延伸版。在创造了阴郁、迷幻、压抑的奇境氛围的同时,通过对三个年龄、性别、性取向、家庭环境、教育水平迥异的角色在这场“追逐”真相漩涡里的境遇和变化的描摹,探讨了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在“制造连环杀手”上究竟负有怎样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连环杀手”是在美国经济和社会文化飞速变化的上世纪70-80年代“批量”诞生的,随着案件一同诞生的还有这个词汇本身,此前从未有过一个专门的词汇去描述所有以相似手法、模式化方式、一定时间周期作案的谋杀犯们。
他们无序的、心理的、随机的、动机不明的、无法捉摸的、来自人本性的带有某种诡异“美感”的恶,无法用正常的逻辑去推理和判断,而更可怕的是他们的这种“恶”可能潜藏在每个人的心底,谁也不知道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因会触发它。
《神探夏洛克》《黑镜》让我们领略了英国人三集片的魅力,短小精悍,视觉语言的讲究程度和内容思想的触及深度,让大部分电影都自叹不如,但这两部剧单集的长度都达到了标准电影的90分钟长度。
而ITV最新播出的三集片《丹斯》则成功将单集浓缩到了47分钟的标准电视单元剧的长度之内,却依然保持和前面提到的两部剧集一样甚至更佳的水准,可以说是对时间把握越来越“自由”创作者的一种提醒,我们真的需要写这么长的故事吗?
《丹斯》改编自真人真事,讲述的是英国/苏格兰著名的连环杀手丹尼斯·尼尔森的故事,据报道他曾在1978年-1983年期间杀害了15名年轻男子,其中最小的仅14岁,他把被害人肢解后埋在所租住房屋的花园里或者藏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里。
他有严重的恋尸癖,还是一名同性恋者,曾经当过警察,后来在伦敦的一家求职中心工作,是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普通中年男子。在剧中,追踪他的警探在被记者追问如何形容这个天生杀人狂时,用了unremarkable这么一个普通的词语。
和一般讲述连环杀手的影片以死亡、案件、法庭等等开场不同,《丹斯》的开场和谋杀完全没有关系,而是一组新闻快速剪辑,以新闻报道般的冷峻口吻讲述了80年代英国经济下行,失业率陡增,年轻人迷茫,社会萧条的现状,镜头里是席地而睡的流浪汉、朋克歌手、不良少年、群租青年和霓虹都市——伦敦之间的鲜明对比。
而这也奠定了《丹斯》和一般的犯罪或是悬疑片截然不同的基调,你甚至无法把它分类到罪案片,它更像是一部借“古”(80年代)喻今的伦理道德片,甚至于该分类在社会学片或是哲学片之中,如果有这么一个电影类型的话。大段的台词和对话实际上是一场哲学思辨,就身份、善恶、金钱、政治、人性展开讨论。
这也是本剧并没有花任何笔墨在案件破获的悬疑设置上的原因,它试图探讨的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结果而不是去呈现结果本身,因此剧集基本没有出现过任何直接与案件或者死者相关的画面,一切基本都以相关当事人的口述来完成,使得整体更像是一部纪录片。
死者们则是以不带感情的照片和卷宗的面目出现,这种安排进一步渲染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感,也让死亡显得更惊悚和悲伤,这种惊悚和悲伤并非廉价的煽情,而是对于社会价值和环境对于生者不闻不问的旁观和不带态度的批判,是对人性和社会从系统到个体的失落和失望,是由内而外发出的悲鸣和绝望。
全片一直试图以一种存在主义的视角来探讨当下社会身份的模糊与偏离,在开场和结尾时分别通过两个角色来完成主题的开与合,开场是由警探之口说出这些年这么多人失踪竟然警方毫无知觉来提出诘问,结尾则有传记作家之口说出落点,这个故事是一个警告,关于一个沉默的普通人如何成为一个杀手的思考。
为了配合这种冷峻和冰冷的底色及视角,本片无论是在摄影机运动、剧情、表演,还是在布光、剪辑上都十分克制,花了大量笔墨在细节上做铺排,用镜头语言去烘托和表现人物心理,突破了很多以往同类型作品构建的基本叙事模式。
例如在10分钟之内就完成了从接到报案到抓获凶手的过程,没有斗智斗勇也没有追逐枪战,甚至于汉尼拔那样你来我往的心理战都没有,一切平静的仿佛只是请大卫·田纳特扮演的凶手吃顿饭。
事实上整部剧都弥漫着这样一种平凡的、波澜不惊的素色基调,就和凶手从头到尾厌世般的零表情一般,说起尸体在哪里的语气毫无起伏,在审讯室里连珠炮似的坦白,仿佛是等着警察发现自己一般,谈起残忍的杀人过程像是在讲述清洗一件衬衫一般稀松平常。
而这种刻意去戏剧化的表现手法反而给予了观众更多的空间,让台词和各种细节被凸显了出来,而不是沉浸在单纯的所谓烧脑和视听刺激上。正因如此你才能在虚实转换的镜头和前后对应的铺排中看出角色的张力和编剧导演试图让观众所持有的态度。
例如用发现人骨报案的房东迫不及待地向警方追问和媒体披露的情节去对应凶手口中的娱乐化剥削。譬如在最后的法庭戏,被迫出庭指证丹斯的卡尔在对方律师的追问是否相信一个对他温柔以待的人是杀手时说出了极度真实的自问和发问:“我也很疑惑,他到底是施暴者还是拯救者”后,却因为异装舞者的身份被围观者嗤之以鼻地大喊“他应该杀了你”。
镜头里的卡尔从光亮走进黑暗,镜头随之由聚焦变为虚焦,照相机和人群的嘈杂声也同时由实变空,将卡尔的无助孤独伤感描摹得淋漓尽致,也和前面那句发自内心的质问形成了对照,让仅仅出场总计5分钟左右的人物都有了弧光。
对于系统、上层和体制的批判,仅仅通过两场警探和高层的对话就圆满完成,把反转用得恰如其分。光线上的运用也充满寓意,本应维护善的警方高层人物一直处于半阴影或全阴影状态,相反代表恶的凶手却常常处于全亮光的状态,对应高层的虚伪和凶手的坦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完成了对现实有力的讽刺。
而从赫拉克利特谈到《堂吉诃德》,从乌合之众聊到唐宁街,借看似对生命漠然的凶手之口说出资本主义金钱驱使下“死比生更有价值”的残酷现实,这份具有天然冲突感的透彻既符合其变态的心理逻辑,又模糊了人性的界线,无论是在情感认同还是在现状反思上都给予了观众另一层巨大的冲击。
而“名字”则是对于“身份”的另一层表征,也是此片的暗线,不是找出凶手是谁,而是找出死者是谁,正是这样倒置的设置让本片在明里看似在捧凶手,实在只是借凶手之口替死者代言,一个对生命和身份都不再尊重的社会又比连环杀手的夺命一击好到哪里去呢?
此外,剧集中无数次使用镜头内的画框结构来隐喻人物的困顿和迷惘。譬如在剧集最后一场探长和杀手的戏里,本应是探长的“胜利”一刻,却在收尾时给了杀手一个完整的毫无前景遮挡的背影,反而让探长囿于铁门之后,仿佛他才是即将失去自由的那个人,这组错位的对比试图暗示和引发观众去思考,虚伪冷漠的社会本身比监狱更光明自由吗?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丹斯》带来的惊悚感更类似于《午夜凶铃》而不是《沉默的羔羊》,它所揭示的是隐秘的、长久的、未完的、后劲十足的和不置可否的,它在对于“死”这个意义的重新追问中,试图唤起社会对于“生”的再度重视。
最后全片以白底黑字讣告式结尾,留下可能永远无法获知姓名的7个或者更多死者的缺憾,犹如一个黑洞吞噬着每个人,因为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身边谁是天生杀人狂,我们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天生杀人狂,我们更不知道自己假如消失了,是否还能被看见。
假如活着都每个人都一个一个不再被这个社会看见,那么社会最后留下的是谁或者什么呢?这或许是主创都未能解答的疑问,而他们能做大概也只是记录、呈现、整理和重构了,正如剧中探长所做的那样,否则,如果我们都不记录我们自己,谁还会记录呢?
- END -
LOST AND FOUND,被图书编辑“坑”了的恐怖小说之王
妈呀苏格兰口音太恐怖了!在我听起来和印度英语也没啥区别了。其实从初中看今日说法我就发现了,案件背后都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始终没有交代清楚他暴露自己的动机
一个只为挖掘真相的警长,一个想要探寻凶手内心的作家,对上从一开始就供认不讳的连环杀手,布局相当精准,没有一分钟划水剧情,精彩精彩!真事改编赋予了剧情难以忽视的力量,但另一方面也让部分情节丧失发挥空间,不少地方其实延展空间很大:警长一笔掠过的家庭现状,不再理解作家的同性伴侣,失去丈夫却得不到正义的女子...最后一集法庭辩护表面紧张,但对抗之后落得太轻,实际的冲突效果就有点不尴不尬(但仍然是个好剧!
我杀的是冷漠的阶级与程序
3/5。有点嫌弃它过于工整了。原还想打“温吞”二字,但又一想这部并不“温吞”,在立论上甚至算是清晰明确有力。《冷血》的变奏。英剧系统没有在导演层面上积极进取的劲头,但它绝对有最好的编剧传统:维护每个角色的完整周全和实体感,给他们自持的张力。时时刻刻懂得用个体去衡量、对照当下的制度。冷静中带悲悯,走在哪一步那就是这一步了,你自维护你对他物的审判和处在罐子里的精神状态,我也要维护我的审判——非常罕见地见到了这种交织。编剧保证了每一个人物的自洽。片尾放出受害者的名字,正照应了那句台词“我已经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不能再剥夺他们的身份。”从里到外,近乎没有野心和多余创作欲的剧本,却这么稳健笃定且照应周全,看似默然却动人。它不是广告商和展示架和广播,是践行者。ps. 要再加点社会土壤描写就好了。
严格意义上,这不是一部探案剧,而是透析人性和人格的上乘佳作。管中窥豹,折射社会问题、官僚做派,同时也呈现出善与恶的互相博弈和绞杀。演员的选角和演绎全都在线,尤其凶手、警督和作家这个铁三角的组合,撑起了一部2020年年度英剧。
实在是看过太多同类型的了
最刺痛我的是那个被杀未遂的男孩在法庭上说,“我真的很困惑,他到底是要杀了我,还是要给我温暖。”以及他走出法庭,人群中传出的那句“他就该把你杀死,你这个同性恋”。
“I pass the burden of my past and deeds onto your shoulders.”最好的是节奏和剪辑,尤其是利用DES的大字分割桥段,很干净。不足的地方是DTT的表演风格太强烈了,如果在文本深度上不够,很容易变成演技大赏。一开头想说点社会现状,但三集又没能讲清,卡在了表现人物和表达立意之间,高不成低不就。
果然还是要看英剧 不管是题材 节奏表演还是社会意义 一切都甩出其他国家几条街吧 男主那种深入骨髓的冷静真的有点可怕 胖胖的警官很有正义感还是让人有一点点安心 虽然其中几度害怕被放过 还好结局可以让人再多信任法律与正义几秒钟
好的演技是让你从头至尾都在感叹演得真好,每个动作每个细微表情都是戏。出神入化的演技是你觉得他(她)就是那个人。DTT的演技已经进化到后者了。
同性恋简直是每个英国男演员必演角色,不过“同性恋变态杀手”……我倒真没想到他接戏这么猛。||害怕,看到第二集中Steve劝Jay说的话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正被丹斯牵着鼻子走。那几声”无罪“”有罪“真是在铺垫中掷地有声。可以说各方面都很优秀——怎么说——犯罪题材传记片里的标准范文。不过一系列塑造让我想到暗流涌动的德国审讯室,这也是我喜欢的部分。
“他是怎么样的人?”“普通人”这才是最让人恐惧的啊 dtt的演技绝了
丹尼斯·尼尔森兰被称为世界连环杀人恶魔。他在同性恋酒吧,或者在街上搜寻目标,然后将被害人带回家用领带、电线,或者用手将其扼死。被害人死亡后,尼尔森将尸体剥光,对着尸体手淫,有时会和尸体一起听音乐、看电视,或者一起洗澡,同榻而眠。然后尼尔森将尸体放置在地板下或者橱柜中,过一段时间他会将尸体在取出来再清洗。最后将尸体肢解,部分在后院烧掉、部分作为垃圾扔掉。尼尔森偶尔会取尸体的部分器官进行烹饪。后期,尼尔森搬到克兰里公园23号公寓后,由于没有了后院,尼尔森会将尸体肢解后通过下水道冲走,由于尸体残肢太多造成下水道堵塞,这也是其罪恶行径被发现的原因。1983年尼尔森被指控犯有六项谋杀和两项预谋杀人,被判处25年徒刑,后被追加为终身监禁,在2006年他的假释请求被驳回。2018死在狱中,终年72岁。
DTT绝了,绝了啊,这个表演绝对值得一座BAFTA啊。
社会只关注死人
2020还剩一百天,英国人依然可以。为什么英国人做什么题材大多都是至少7.5分起跳,我想也许菜头那句话是关键:早早地富裕很多年,见过足够多的好东西。所以有时候也没办法,审美也是历史遗留问题。
I wish there were more insights into the mind of the killer rather than this plain overview of this whole event sprinkled with obligatory glorifying of stereotypical policemen supporting characters
说实话感觉全程就纪录片,本来以为讲的的Des的杀人过程,但从被捕以后旁观者的视角切入也不是不行。但3集太长也太短,除了提提其余没什么亮点,并不觉得节奏把握的很好,最后仅仅从法庭上来探讨这个人到底是高智商犯罪还是疯子感觉是一大败笔。这么好的一个人物原型感觉被浪费了,提提就没出现几次,还不如看纪录片来的爽。好吧看了一点点短评明白这剧主要反讽司法体系,Des并不是重点。也行,但就是太泛滥的题材了,放在Des身上实在容易被掩藏光芒。所以我有又开始嚎不存在的汉尼拔第四季。
一直觉得金丝边眼镜男有种变态感 就是这种乍一看帅气彬彬有礼却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气息啊 剧里说像个房子外表完美内在却已经腐烂😂 博士也演的太好了吧差点没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