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胆特工

剧情片韩国2010

主演:元斌,金赛纶,坦纳永·王特拉库,金太勋,金熙元

导演:李桢凡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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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22 16:42

详细剧情

住在小女孩小米(金赛纶 饰)隔壁的当铺大叔(元斌 饰)除过生意之外和邻居们从不来往,颓废的造型以及沉默的性格让人们对于他的身份有诸多怀疑。天真的小米从不理会这些传言,时常造访这位神秘邻居竟然使他俩慢慢的成为朋友。小米的妈妈牵连到黑帮的毒品抢夺之中,最终使自己和小米陷入危险之中。目睹小米和妈妈被人绑架的当铺大叔为了救出小米和妈妈,开始和黑道展开斗争。此时,警方也在着手调查这起案件,当铺大叔元泰锡的真正身份慢慢浮出水面。被摘除所有值钱器官的小米妈妈的尸体在一辆汽车的后备箱里被发现,但是,和她一起失踪的小米却依然下落不明……

 长篇影评

 1 ) 其实每个大叔心里都有一个萝莉

五个月之前,在上一家公司做辅导员带队夏令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姑娘。
那时候我叫可乐,从上海飞往武夷山的飞机上,空荡荡的机舱里,我和一个妈妈带着几个小营员在前排笑闹,“可乐可乐”地一直叫,小丫头跟妈妈坐在我们后排,那时候营员守则规定参加夏令营的家长和孩子都必须起一个昵称,所以小丫头当机立断把之前的小名“露西”改成了“雪碧”,还自作主张把她妈妈的名字改成了“七喜”,于是就那样熟悉起来。
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五个辅导员,有男有女,营长还是一个万人迷,可是小丫头偏偏最黏我,是那种无孔不入的黏,不去搭理任何别的人,不管是在吃饭的间隙还是任何可以接触的空闲,她都缠在我的身边,说东说西。
八九岁的小女孩,精灵剔透,天蝎座独有的水汪汪的电眼加上精致的小脸,是那种一见就会让人心生欢喜的孩子,良好的家教又让她比同龄,甚至是大她几岁的孩子知识面都广。不过即便如此,在一起的绝大多数时间,我们之间的交谈也都是一些没有太大意义的闲扯,更多的是围绕我的外号“可乐”开玩笑。
那段时间我们两个明显太过亲昵的举动也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我自己带的小队也有小营员比较黏我,但是小丫头太过强势,而我虽然不承认但是心里知道其实是偏心的,所以结果就是在别人眼里看来我们就是形影不离的。后来发展到小丫头甚至连她妈妈都不要了,七喜后来私下跟我说,从小到大,她第一次见到她这个其实有点拧的小女儿,这么黏一个人。
只是见惯了太多别离,分开的时候小丫头在电话里失声痛哭,我淡淡地想,八九岁的孩子,懂得什么又能记住多少,所以当五个月之后,小丫头的妈妈在QQ上跟我说,小丫头一直到现在,天天都会念叨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每次都会先点上几大杯可乐然后喝得吃不下东西还解嘲说小姑娘嘛要苗条就应该少吃点,以及打电话的时候她跟我说起之前我都快要忘记的点滴的时候,我才恍然惊觉,原来她什么都记得。

所以才会在小女孩有事没事地黏着大叔的时候微微扬起嘴角;
才会在跟大叔讨论外号的时候会心一笑;
才会在大叔不顾小女孩转身走开的时候心痛如绞。;
才会明白那些紧握的拳头和咬碎的钢牙之后的切齿之痛;
才会明白把枪藏在背后的心疼和顾忌;
才会明白最后的那个拥抱和眼里闪烁的泪花。


整部片子强大的张力和极其剧烈的戏剧冲突有目共睹,更加出彩的是凌厉的剪辑和光影的出色运用,动作戏因为注入了内在的灵魂让人血脉贲张,尤其是最后的刀战对决根本让人喘不过气,元彬的演绎也精准到位,杀死最后一个对手之后茫然四顾的眼神让人印象尤其深刻。虽然有不少致敬的镜头,比如说当铺里面的那盆仙人掌,是在向“这个杀手不太冷”致敬;动作戏的时候刀刀致命的割腕,有向李小龙致敬的嫌疑;整部片子的剧情也跟“Man on fire”如出一辙,但是这些都丝毫不影响影片的出彩,尤其天蝎座的人可能感触更深,人不犯我则相安无事,一旦招惹到我,你会死得很难看,才不管什么道义仁慈之类的屁话。


推荐比较郁闷的时候看,绝对是大快人心的好片。

 2 ) 你知道小平头有多难找

    情节里经不起推敲的地方就不说了,导演过于弱的情感铺垫也忽略不计。这片子的惊喜依然有不少。最大的惊喜当然是元彬。这个“花美男”当道、男不男女不女、妖孽横行、美丑不分、雌雄不辨的畸形年代,一个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潇潇洒洒的男人不比一张大奖彩票更好遇到。借着元彬的复苏,我诅咒这个时代快快过去。你知道小平头有多难找?!

 3 ) 《大叔》

有时,所谓独特,就是无与伦比且不可替代。

比如杀手里昂,他在“动手”时面如止水,坐在空荡荡的电影院里像孩子一样满眼快乐,穿街过巷时怀抱一盆绿叶植物。人们突然觉得杀手本该如此,理所当然。

而小妮子玛蒂尔德更是典范,她让人们见识到:真正的萝莉就是鼻孔流血照样萌者无敌。

所以,有这样的珠玉在前,自然有人会条件反射地在《大叔》和《杀手里昂》两部电影中纠结一番,辨认刀斧砍凿间余下的明显痕迹,争论高明的模仿是不是劲爆的超越。

但是,等下先。

人家元彬兄也是很独特的。

元彬演过富家公子。在灰姑娘们的爱情故事中,贵公子多了去了。贵公子们要英俊、冷漠、跋扈,可元彬版贵公子并不是那一款。他有些狡黠、有些顽劣,藏起自己的手表戏弄喜欢的女生;他既热情又开朗,为一顿早餐的赌注和心爱的人在清晨比赛骑单车;他懂得适可而止,在不可避免的弃绝和伤害中选择辜负自己、成全别人;他敏感又无奈,在爱人离世后独自凄楚,说已经记不得爱人的面容,爱情太短好像从未来过。

元彬演过几次弟弟的角色。《太极旗飘扬》中,战争终于结束,‘弟弟’回到断壁残垣中的故乡,站在年迈的母亲面前。不论观者的立场在交战双方的哪一边,只要看看劫后余生的‘弟弟’,看看他黝黑的面孔、明亮的眼眸和清爽的平头,都会明白和平与生命是多么宝贵。《我的哥哥》中,‘弟弟’接过母亲递来的便当立即去翻查哥哥的那份,貌似公平的分派终于被他看出母亲偏袒的端倪,他没有说话,只是一个质问的眼神就让母亲避过脸去,也让旁人思考因为一个孩子天生有缺陷,另一个健康的孩子便永远要被母亲忽视,伟大的母爱是否真的公平?

到了奉俊昊的《母亲》,元彬直接挑起了重头戏。开场不久,他追随自己的哥们,加速奔跑,飞身踹向轿车的后视镜,却踢空跌倒,短短瞬间就把一个智障青年的钝感演绎得淋漓尽致,完全没有之前任何酷帅形象的影子,让人不得不感慨:“这可是元彬啊。”

好像真的没人敢于说一句,连元彬也老了。人们习惯了他是纯真孩子、是俊秀青年,终于有一天,他是大叔了,名正言顺,不折不扣,在他最新的电影里。

大叔有一头乱发,几乎遮住眉眼和面颊,他在小卖店挑选食物时动作细琐,穿过街道时始终拉起连衫帽,这个世界仿佛与他毫无关系。不,显然有关系。他只是瞥了一眼楼梯下的阴影,就发现藏在那里的邻居丫头小米。

大叔和小米之间有些疏离,一丁点儿大的孩子本来古灵精怪,在他面前却小心翼翼,既希望讨他喜欢,又怯于惹他烦厌。他说话不多,和小米搭话也是有一卦没一卦,可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几乎可以称为唯一,小米是他的朋友、他的同党、他的哥们,他在沉默中悄悄把小米喜欢的食物换个角度摆在孩子眼皮底下、和小米面对面吃饭时,静静得听孩子的叽叽喳喳、在小米妈妈面前不动声色地打圆场让小米避过劈头盖脸的责难。他是喜欢小米这孩子的。

小米的妈妈卷入一起黑帮间的毒品抢夺事件,与其说是祸从天降,不如说是引火烧身。那火果然燃起来,小米牵连其中,邻居的大叔也被沾了包。黑帮以为他们已经胜券在握,却发现大叔还真不是一般人儿。

在昏暗的灯光中,面对人家的威胁,大叔静静站定,一言不发,却已让人坐立不安,人家伸过刀来,他递出自己的钱包,然后在对方一个眨眼间,用钱包夹住刀夺过来,满不在乎得丢在一边。身手不凡,让人咋舌。可惜,对方那一帮人,早早控制了小米和她妈妈。为了救人,大叔就范,然而依然无奈地看着小米消失在自己眼前。

两条人命,两包毒品,两个帮派加一票警察,大叔夹裹在其中,成为所有人的敌人。他不想息事宁人,却为了邻居母女的性命不得不妥协,成为黑帮争斗中的道具。他哪里是轻易就可被人利用的,但他所面对的恶人却远超过他的想象,这震动了他,也激怒了他。

大叔轻而易举得从警察的监控中逃脱,无师自通得找到挟持小米的幕后黑手,伤了人、中了枪,在警察的眼皮下再次消失。他是一个谜,他的身手让人害怕,他敏捷、剽悍、甚至有些残忍,打斗和杀戮对于他而言更像一种纯熟的技艺,不经意之间流露出的杀气,完全有淋漓鲜血的气味。

大叔带着重伤,找到密友求助。镊子在皮肉中探索弹头,他疼得死去活来,恍惚之间,那些更疼的往事,带着特别明亮的色彩,一股一股地涌过来。他曾是顶级特工,在完成一项特殊任务后,遭到残酷的报复,初孕的美丽妻子在他面前被冲撞得粉碎,妻子、孩子瞬间消失,他还来不及顾及那喷涌而下的粘稠血液,自己也几乎立即丧命。幸福被毁了,生活被毁了,他变成一个再也无所失去的人——也被毁了。

在尘土飞扬的垃圾场,大叔给朋友收留的几只流浪狗喂食,日光昏沉,四周寂寥。这几乎是整部电影中最为安静的段落。而我,突然就觉得,应该从对电影的叙述中退出来了。

在此之前的部分,电影中令人眼花缭乱的打斗、骇人听闻的罪恶、雨中坠落的恍惚、几乎被人摘光所有器官的女尸、刀斧相见的对峙、太多的血和恐惧,统统入水成冰,变得沉重又轻飘。

究竟,邪恶当前,善良有没有任何效力?如果真的没有,那么所有无辜的人是否只能接受命运的拨弄?已然绝望,还能不能为别人争取一份希望?生命和善恶,这些庞大的主题,若隐若现,像门缝中透来的一丝光,似乎让人看得清,却也可能随时消失。

对镜削发的大叔,简直神祗一般,这是他一个人的仪式,让自己回到过去的某种状态中,那时他失去一个孩子,而现在他要找回一个孩子。黑暗中的罪恶脉络,被他看穿,他匿入其中,为无辜丧命的孩子,为受胁迫、被盘剥的孩子,狠狠开了杀戒,仿佛他杀入地狱,仿佛他杀尽恶鬼,仿佛他杀得颠倒黑白的世界再次翻转。

然而,杀戮终结,除了气若游丝的筋疲力尽,他依旧绝望,以暴制暴无法起死回生,复仇永远不会有快乐,他捏着枪抵住自己的额角,既然善恶没有意义,那生命又谈何宝贵?

……

我不说这电影的结局。终须自己去看。


好似无论何年何月,引用狄更斯的那句话,都恰如其分——那是最好的年代,那是最坏的年代。这话听得叫人耳中生茧,但是,若不擅长相信,就听不懂模棱两可中的痛楚和感慨。不能怀疑善良,善良是最好的希望和保护,不能忘记拥抱,拥抱是最好的信任和幸福。

 4 ) 修罗元彬的十年杀气





十年后再见一个人,是很需要一番勇气的。尤其,他还是个美人。
我记得元彬23岁时略带婴儿肥的脸颊,小麦色肌肤,衬衣领口半敞,有事没事就爱在花园里、泳池边调戏楚楚可怜的女孩。说实话,那时我中意的就是他身上那股子混蛋劲儿,那种生嫩的霸道。后来,女孩得了绝症,他就哭,哭得非常干净。那样年纪的眼睛,是只黑葡萄——新鲜多汁,一掐就出水,眼泪易挥发,很黏手,也很够回味。
而我离喜欢《蓝色生死恋》的日子,也有十年那么远了。
        
于是这次在《大叔》里甫一看到元彬出场,我是不自禁用手捂了捂眼睛的。
印象就一个字:瘦。是一种被注射器从体内抽掉了阳光、雨水与花朵的瘦。他彻底融入了整部影片的基调,变得干冷而阴郁。他裹着藏蓝色连帽外套,帽沿下面色苍黑,眼神滞重,半边长额发乱糟糟遮住右眼,在摆摊大婶那里买面条与速食香肠,一路慢慢回家,只在街边花店的一捧白菊前停了停。
几年前,他还是情报局的暗杀特工。却因遭致犯罪分子报复,妻子连同其腹中胎儿一并惨死,自己也受了严重枪伤。
你看,一个人有了沾血的故事,步子便再也轻快不起来了。因这世间一切,都来提醒他想起过往。
        
这卑琐的人生,它活吞了当年童话里的少爷,只吐出了骨头。固然元彬还没有真的老成大叔,可也确实不再年轻了。
较之塑成,时光带给人更多的反是损毁。甚而连这损毁也并不壮观,它的手法类似于蚕食,缓慢优雅,然而无以逃遁、不可违抗。它是世间唯一的彻底的霸权。
        
是要到元彬裸着上身一刀一刀对镜剃发那一幕,我才明白再衰朽的人,亦会因着一个纯粹的渴望而重新年轻起来。他恢复了少年一样干净的小平头,他要孤身从盗卖活体器官的黑暗组织手中救出隔壁家的小姑娘小米。
剃发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很是决然,尽管它表面上那么平静从容。譬如失恋后的女子、欲遁空门之人,剃发就是为自己搭一座往生桥,从前世一步迈到今生的门里来。而在元彬这里,它无疑是屠杀之前的净身。
        
之后,他挥刀持枪,碎人筋骨、爆人头颅、砍人大动脉,腥热的血四处飞溅。他再不像十年前那般流泪了,只是杀到眼圈通红——一个被复仇与毁灭之火焚身的人,是不可能潮湿的。
即使在暴徒一枪崩碎他手中的瓶子,小米被挖出的眼珠掉在地上弹了几弹的时候。他也只是极其缓慢地抬起头来看向对手,满脸妖丽的血胭脂,然而神情又异常干净,有一种孩童似的懵懂与无辜。仿佛他并不想杀人,只是眼前这个暴徒,吵醒了死神。
这感觉十分奇异,令我又怜又惧,恨不能同时成为他的母亲与女仆。不错,惊艳了我的,正是元彬那一脸婴儿与修罗合体的无邪杀欲。
杀欲这东西,一旦无邪起来才真正可怕。因已没有了忧患、惊恐、甚至仁慈,它成了与生俱来的本能。
        
可胆敢这样天真杀人的,多半已是不要明天的人了。他说——为明天而活的人会被不要明天的人所杀。
诚然如此。明天不一定美好,却人人想要。但它可不是白来的,你向它伸手,便势必为它所掣肘。可一个人若打定主意抛弃明天了,他就没有软肋,他便拥有了生命本身所赋予他的全部能量。这能量,是十分骇人的。
        
所以在影片结尾,元彬才能杀得那么出彩。也是在那里,我才猛然意识到,他这次实在瘦得太绝妙了,非得这么瘦才行。
他立在那里就是一把尖锐的刀,不带一分慈悲的弧度,只咝咝向外喷杀气。仿佛只剩下最原始的线条,没有血肉,也没有灵魂。他逆光走来,一枪枪射杀最后一名罪徒。他的眼睛里没有情绪,不见昨天的暗影,也不见明日的光。是修罗一样的存在,不在生界,亦不在死界。
        
这部影片的宣传语一直是“韩版《这个杀手不太冷》”,其实除了杀手与小女孩这两个人设外,二者实在没什么联系了。
私以为,不必小米,换成一个小男孩,抑或其他任何良民,元彬也照样会去救。这是由他多年来深藏体内的特工因子决定的,小米只是唤醒了他。
玛蒂尔达则完全是另外一类人物。她美丽,有攻击性,甚至谈不上善良。在十二岁的年龄里,她过早地呈现出了一种不自知的天真风情,是从灵到肉的蛊惑,饱含致命的火药味。莱昂之死,简直是为这种美丽献祭,他逃不掉的。试问,还有谁能如他的小妖精,一身艳骨,还带着刀?
再回头看看我们的小米,好似遥远年代的一碗青菜米汤,不沾一点荤腥,全然的禁欲主义。对她,心旌若有一秒钟的荡漾,那也要产生罪恶感的。
        
故而全片我只迷醉于元彬的杀气。想来电影终究算是一场没有前尘后路的相见,在它的两个小时里,我与剧中人,没有昨日之恩怨,也无明天之期许。我到底做了一次自己的修罗。

2011.09.06


 5 ) 是谁真正救了小米?

真正救了小米的,是身怀绝技的前特工。
真正救了小米的,是那个并不冷血的杀手。
真正救了小米的,是小米自己坚强而充满阳光的心。

隔壁大叔深知小米的身世,读得懂小米那楚楚动人的眼神背后深藏的孤寂和无助。没有人喜欢小米,没有人认为她是个好孩子,除了大叔。虽然她偷东西的毛病没有因为大叔的训斥而改掉,虽然她跟大叔不过是邻居,但她们无论相隔多远,心在一起。

自从妻子惨死后,车泰锡彻底对人生没有了期望,经营当铺了却余生,不与任何人来往,只有邻居家的小女孩郑小米,常常跑到店里来玩,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些似乎关痛痒却真情流露的话。
小米从小就没有父亲,母亲也因卷入贩毒案件而身不由己,小米虽然有家,但对她来说那不算是家,那是个她想要逃避的地方,是个连“客人来了”都充满恐惧的地方。

大叔需要小米,需要证明自己的人生意义,需要有个人可以让他去爱,去倾诉,去拥抱。
小米需要大叔,需要一个像父亲一样的人,来关心自己的成长,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

大街上,当着众人的面,小米指着大叔,想让大叔以父亲的身份来认领自己,大叔却转身走了。小米心痛,可大叔更心痛。分别时,小米说:“比起说我是乞丐的那有钱小子,叔叔更坏,但这也不讨厌,如果叔叔也讨厌,那我就没有可以喜欢的人了。”重逢后,大叔说:“太想装作认识的话,就会变成不想装认识了。”他们毕竟不是父女,他们的人生都那样的复杂,他们之间,需要相互依赖,却不能定下这样的承诺。可是分别之后,小米一直等待着大叔,大叔也一直寻找着小米,直到大叔重新认识了自己身为特工的职责,也或许,不过是身为“叔叔”的职责,直到他重新见到小米,直到仅有的一次拥抱。

至于小米能够毫发无损地走出魔窟,还有一个关键人物在起作用,那就是坦纳永·王特拉库扮演的黑帮杀手。他是个纯粹的杀手,技艺过人,但他本身不是坏人,他只是在为坏人做事。

杀手与大叔第一次见面是在当铺里,他一眼就能看出大叔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作为职业杀手,在老大的指示下,他用漂亮的拔枪来证明自己的水平,又留下了手机让大叔上钩。
第二次对阵是在夜店里,依然打了个平手,最后又是老大留下手机带着杀手走人。
第三次对阵是在老大的大本营,在大叔一对多的混战时,杀手本是可以开枪的,哪怕不能一枪击毙大叔,但他显然没有选择这样做,这是真正武士的节操,他们要来个公平的对决。杀手放下枪,拿出弯刀与大叔近身肉搏,最后不敌而亡。

可是另一方面,正是杀手在整个黑帮团伙中所拥有的地位决定了,最后是他从手术刀下救出了小米。

在第二次交火中,杀手的额头受了伤,小米给她贴了创可贴,并且毫不怀疑地问他:“只要好好听话就能见到妈妈是吗?”杀手不能告诉小米真相。
最后变态医生即将挖掉小米的眼睛时,杀手脸上的表情是很复杂的,作为黑帮势力的一员,他要服从老大的安排,但是作为一个并不冷血的人,他知道小米是无辜的,小米是善良的,小米不该受到伤害。

其实,杀手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叔”,他也被小米感动了,他阻止了变态医生的手术,放走了小米,用医生的眼睛代替小米的眼睛,交付了给了老大。

而这一切,老大和大叔都不知道。大叔于是拼了命杀掉了所有黑帮手下为小米报仇,杀手知道瓶子里不是小米的眼睛,那不值得大叔留着,于是一枪击碎,这一枪,也算是职业杀手与黑暗势力的决裂。他救出了小米,也救赎了自己。

小米用自己纯洁、善良、坚强的心灵感化着两位大叔,不但保住了自己的性命,也让两位大叔重新认识了自我。经历这一切过后,小米也会更加懂事,更加勇敢,独立地去面对未来更多的磨难,好好地活着。

 6 ) 如果连你我也讨厌的话,这世上就没有我喜欢的东西了。

文章开头我们先扯点别的。我的一个朋友,用这样的话形容他的爱情:“我把我全部的生活都建筑在她身上,如果失去了她,我的心也就死了;因为除了她,世界上的其他东西都不能让我感兴趣。”我问他:“你难道没有其他感兴趣的东西吗?比如工作、理想、家人、朋友,或者人生实现。”他斩钉截铁地告诉我,没有,至少现在没有,现在只有她。那个时候,我很不理解这个朋友。

电影开始了很久,元彬才出现。心不在焉地挑着午餐要吃的食物,买了一束白玫瑰。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这样活着,心在他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死掉的那一刹那也已经一起死掉了。本以为世界上其他的事情已经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奈何这个时候一个叫小米的小女孩却鲁莽又毫不客气地闯进他的世界。“大叔是黑社会的吗?”、“大叔这些花真好看”、“大叔知道你的外号叫什么吗?”带着小孩子独有的口无遮拦和孩子气,小米的一言一语都在大叔心中慢慢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

“大叔你厌恶这样的我吗?比起骂我像乞丐一样的小孩,其实大叔更令人讨厌。可是,我还是不会讨厌大叔的。因为如果连你我也讨厌的话,这世上就没有我喜欢的东西了。”这是一个小孩令人难过又感伤的告白,我也把这段话看作是引起大叔心中情感变化的转折点。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慢慢被温暖,又或许是把小米当成了未能出世的孩子;总之,小米的存在像灵丹妙药一样在慢慢一点一滴催活着大叔已经死掉的心。

元彬心理上的变化也是值得玩味的。一开始狠狠对小米说“不要乱碰别人的东西”,把她和其他人一样拒之心门之外;但到了在街上偶遇偷东西被抓的小米时,已经变得关心和在乎她。依据是影片最后元彬向小米解释说不上前相认是因为“越是想相认越不敢上前相认”,听起来很矛盾但是其实很符合人的心理特征。当一个人你并不关心和在乎时,你可以无压力假装是她的爸爸上前相认为她解围;但当这个人你开始关心和在乎时,你会因为她做了这样的事连自己也感到羞愧,无力上前去帮她圆谎。

而正是有了这些情感上的变化,元彬所扮演的大叔才会在之后为救小米上刀山下火海。因为他已经失去过一次所爱的人了,也已经无惧生死。当小米拯救了他这个心时,也意味着他把心捆绑在了小米的身上。若是再失去小米,那么世界对他来说再度失去了意义——没有几个人能接受两次这样的打击,这也是为什么当他误以为小米已死时,想要开枪自我了结的原因。所以看完这部电影后,我也开始了解文章开头那位朋友“哀莫大于心死”的心情。

电影在很炫和令人目不暇接的打斗同时,还传达了“心灵的救赎”这个概念。影片中有一个小细节是小米帮受伤的高手在额头上贴了一块创可贴,可能正是这样的举动才使得高手最终决定从变态医生手中救了小米——被挖的眼睛是变态医生的,并不是小米的。关于“心灵救赎”,同样的感受也发生在我看《亲切的金子》、《假面》等韩国电影的时候。我觉得韩国的编剧总是善于把这种人性情感上的细微变化通过表面事件传达出来,所以他们的影视作品才会在各国大受欢迎。就是这些对于人类情感的细微刻画,总是令人看完之后嘘唏不已。

我去年看得韩国电影并不多,但是我觉得这部电影应该当之无愧是2010年韩国质量上佳的电影。如果说《母亲》里元彬的演技在角色设定和演技派大姐大金惠子风头的影响下有所削弱,那么这部大叔里他把他的演技和帅气发挥得淋漓尽致。用一句豆友的话来说,他在这部电影里的表现足以“将弯女掰直,把直男掰弯”。这个在我情感最泛滥的青春期就开始陪伴我的帅气明星,无疑成功证明了他不是花瓶那么简单而已。所以,这个影评的标题,也要送给我亲爱的元彬先生。

 短评

汤唯王力宏偷了费玉清的货,弟弟萧敬腾带马仔潘玮柏和杀手孙中山找上了门。。

4分钟前
  • 曾经的御猫
  • 力荐

连你都讨厌了 就没有喜欢的人了

9分钟前
  • 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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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是个好演员,表扬的是不是过于平淡了。

12分钟前
  •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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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彬你——颓!废!帅!酷!还有罗莉情结!这个杀手不要太冷!!!(为什么这么低产555)

16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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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天活的人会被活在今天的人杀掉

19分钟前
  • 看似有戏
  • 推荐

节奏好得让我意外!只不过是个特工宅大叔+小偷萝莉的别扭组合干嘛拍的这么好!以为是《这个杀手不太冷》的粗糙赝品结果“赝品”反而更精彩?元彬求你不要这么有型好不好!真的要爱上“大叔”你了啦讨厌!啊我那篇《这个大叔,我们必须成全》在我的日记里

22分钟前
  • 雪风燎原
  • 推荐

就tm喜欢以暴制暴

26分钟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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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商业片很对我胃口,打戏干净利落,剧情带感,虐的肝疼,也能爽到跳起来。(加一句 ,元彬声音真好听)

31分钟前
  • 然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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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彬的戏这是我看的第四部,越来越成熟;金赛纶的戏这是第二部,或许因为《旅行者》里实在演的太好了,而这次戏份也不多,所以感觉并没那么印象深刻。这部《大叔》节奏控制的十分好,表演和打斗场面也很精彩。但我认为这并不是韩版的《这个杀手不太冷》而是更加血腥暴力的《怒火救援》。★★★★

36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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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好邻里关系,邻居会为你卖命哒!

41分钟前
  • 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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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彬太帅了!小姑娘本事大!黑道白道的叔叔通吃!!!我也要个这样的叔叔啊!!!而且元彬跳窗的镜头太牛了,一个镜头到底!!!

43分钟前
  • 阅读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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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是黄义达的女儿么?

48分钟前
  • Loewe
  • 还行

这部电影有十三个亮点,元彬的脸型、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和八块腹肌。

53分钟前
  • 二不休
  • 还行

不谈哪国版的杀手冷不冷,就冲着故事情节,和元彬的八块腹肌.无聊翻来再看,韩国电影就胜在那指甲缝里的血渍这种细节上。

55分钟前
  • 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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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说韩国版《这个杀手不太冷》 剧情实则无太大关联 剧情饱满兼有特色煽情 元彬个人魅力十足 成熟了 精瘦反而更具有男人味 小萝莉楚楚可怜倒也有股坚强劲

56分钟前
  • 阿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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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部电影让我也明白一个道理,耍帅也是要分人的,比如元彬怎么耍都是帅。至于黄晓明,真的越耍越囧。

1小时前
  • 小聪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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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彬太帅了!ending提前猜到。。我觉得我还需要在家看一遍字幕版的。。。。影院第一排看得实在头晕。。。元彬打不死也太。。。不过英雄嘛~本来就打不死。。。。帅啊帅啊。。。小姑娘等你长大了就嫁给叔叔吧!

1小时前
  • Dolce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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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望,前半部装且二,后面进入正题略好。比这两年很多韩国同类罪案题材都差不少。元彬之前的长发照型真差,好像葫芦屯美发屋给做的,后面终于忍不住,自己给剪了。金赛纶戏份不多,不如《旅行者》里可爱了

1小时前
  • 桃桃林林
  • 较差

我保证你看完一定会爱上元斌。

1小时前
  • 小扁
  • 力荐

把我快看直了。

1小时前
  • 七狸狸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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