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追踪第三季

欧美剧美国2013

主演:吉姆·卡维泽,迈克尔·爱默生,塔拉吉·P·汉森,凯文·查普曼,莎拉·夏希,艾米·阿克

导演:大卫·塞梅尔,理查德·刘易斯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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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16 00:42

详细剧情

该剧讲述了一位“法律上已宣布死亡”的前CIA特工,受雇于一位神秘的亿万富翁,打自主正义牌,用私人力量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卡维泽所饰演的角色名叫Reese,他在秘密行动中所受的特殊培训得到了爱默生的角色Finch的注意。Finch是一名软件天才,他发明了一种可以使用模式识别即将行使暴力犯罪族群的程式。用这种国家最先进的监视技术,这两人游离于法律之外,用Reese娴熟的特工能力以及Finch无限的财富,揭开那神秘的犯罪嫌疑人,并在犯罪发生之前制止它。   Reese的行动受到了NYPD-纽约警局的关注,包括凶杀科侦探Carter,以及Fusco,一名Reese曾经利用过的警丵察。而Reese和Finch发现,在这个私人隐私被肆意暴露,每个人都被政府“老大哥”监视的时代,只要正确地利用信息、在正确的时间、发现正确的人,便可以制止犯罪,改变一切。   CBS已续订...

 长篇影评

 1 ) 豆豆恶意卖萌台词不完全记录

  
S01E07:干嘛,我们在约会吗?
What, are we dating?
在这老师初次闪亮登场的一集,宅总上来就给豆豆来了一句:“你该注意一下,你的胆固醇摄入量了。”豆豆立马儿回了一句:“干嘛,我们在约会吗?”……咳咳,豆豆啊,幸亏那时脑残粉根妹还没出场,否则听到这句,打豆豆的人又多一个啊!
  
S01E08:你们两口子可不能随便把我当佣人使唤啊
You guys just can‘t ring me up like I’m a bellhop.
那边里叔一会儿一个电话,这边宅总也开始安排,豆豆终于愤怒地挥出一小手:你们有完没完啊!
  
S01E12:你好歹给报销车费啊
I should at least be getting cab fare for this.
豆豆奉里叔之命跟踪宅总,跟里叔要求报销点儿路费——话说同样是给人干活儿的,里叔天天扔手机撞豪车刷黑卡住豪宅拿高薪收厚禄报销起来按千万美金级别来拿钱当废纸玩儿,这边就要求报销个路费而不得啊!【论“跟对老板”的重要性】
  
S01E15:难怪我们的阳光先生总是一脸不爽
No wonder Mr. Sunshine‘s always in a foul mood.
豆豆起外号的本事如同里叔射膝盖的本事,耳机声音一大,开口就吐槽啊。
  
S01E19:哥有一颗刨根问底的心啊
I got an inquisitive mind.
HR嫌豆豆问得多了,豆豆身为卧底,面对这种敏感问题,回答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S01E21:干嘛要我办这差?你家神奇小子呢?
Why am I planted out here instead of wonder boy?
人家员工生日,老板送豪宅一栋!再放一天假!豆豆啊,同人不同命啊,谁叫咱不是主角呢!认了吧,咱没里叔那姿色身手啊【豆豆表示:咱的肚腩可以跟他一拼】
  
S01E22:好像你能停止偷窥眼镜先生似的
Like you’ll ever be done spying on Mr. Glasses.
里叔专注跟踪宅总,连HR的事儿都顾不上了,要豆豆等着。豆豆生命不息,吐槽不止!
  
S02E02:成功了!用你们荷兰语怎么说
It worked. How do you say that in Dutch?
豆豆用里叔给的手机应用黑进了人家的手机,得意地回头问车上的小熊【小熊表示:我是军犬,我爸是超级特工,我爹是电脑天才,我不认识身边这货】
  
S02E03:人家虽然是大人了,但很敏感的
I mean, I‘m a big guy, but I am sensitive.
宅总救回来了,给豆豆打电话。豆豆一看是“好消息先生”的电话,心里甜甜的,上来就傲娇了:“既没个短信,又没个电话,人家虽然是大人了,但是很敏感的!”
  
S02E18:没有圣诞老人,是你父母扮的
There’s no Santa. It was your parents.
忧心忡忡的卡姐严肃地跑过来问豆豆话,豆豆头也不抬地脱口而出……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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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补充(♥◠‿◠)ノ

 2 ) 最黑暗的结局,最未卜的明天

POI第三季结束了。

这恐怕是目前三季中信息量最大的一季。这一季,Finch的童年被大起底,Root彻底(?)洗白;Shaw提升为常规角色;Carter领了便当;充当了两季半主要反派组织角色的HR全军覆没;新的主要反派组织角色Decima步步为营,精心布局,最终如愿以偿;次要反派组织角色Vigilance如一颗耀眼的流星,稍纵即逝。新的God粉墨登场,天时地利人和从此不再存在,主角们也被迫踏上了前所未有的逃亡之路。

随便说几条感想吧。

原来曾经说过,目前为止最憎恶的二次元形象便是《隐王》中的服部柊十郎。狂热地崇拜并追求权力,城府颇深,冷酷无情,聪明绝顶,草菅人命,视生命为蝼蚁,所有人都是实现目标道路上的工具。Greer就是服部柊十郎的完美美剧复刻版。对于第四季我只有一点可以确信,那就是Greer的最终结局必定惨不忍睹。

Samaritan正式上线,The Machine终于不再是唯一的God。只有有人信奉才能称之为神,没有人信奉的神,只不过是一个毫无用处的泥身塑像。从来一山难容二虎,现在双方明暗角色互换,谁能吞噬了谁而成为真正的全知全能的God,只有期待第四季了。

Samaritan的上线我认为是迄今为止本剧编剧的最大冒险。上线这件事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存在于原先世界里的基本秩序被完全摧毁。相关人的身份完全暴露,以前在The Machine的庇护下,四人组斗斗嘴卖卖萌秀秀拳脚或者枪法就能完成任务的模式将永不复存在,仅存的一丝温馨和幽默将基本上没有了容身之地,全剧的格调将会被拖向黑暗和悲情。这样做观众是否能够接受?这是一场非常大胆的赌博。

如何完全摧毁一个人?最直接粗暴的方式便是摧毁他终身信奉的信念。Collier已经遭遇如此结局,不妨大胆设想一下,如果Root最后也面对这样的情形会发生什么?我不敢想,不知道编剧大人敢不敢想。

最黑暗的结局,最未卜的明天。我们,也只能四个月后再见了。

 3 ) 琉瑶侠客行:献给里瑟与芬奇的长歌

如果我说得太多了,那只是因为我爱得太多了。 (以下是在等第三季开播时候写的。而第三季......我发现好像跟前两季不是一部剧啊TT) ------------------------------------------------------------------------------ 0: 先来一首定场诗: 《琉瑶侠客行》 中年落魄市井间,风尘萧瑟多苦颜。自恨奇士竟错许,长吁美人隔九泉。一朝赖君垂拂拭,剖心输丹雪胸臆。遂绰长铗为驱驰,鹑衣虬须从此弃。朝缚虎虺溅腥紫,暮催金簳贯熊罴。岁晏秋风起,两鬓已星星。尘黯书楼茶半盏,夜冷琉瑶雨一城。尽此杯中酒,与君肺腑倾。君为我掷千黄金,恶夜执手共死生。相知同一己,岂惟弟与兄。举世结交何寥落,方寸道合唯有君。待吾报尔苍生意,相携海上卧白云。 [注] 琉瑶:民国时期的报刊曾把New York翻译为“琉瑶府”。 奇士竟错许:李四错信CIA。 美人隔九泉:李四挚爱的女人杰西卡已死。 鹑衣虬须:李四的乞丐装扮。 尘黯书楼:废弃的图书馆。 茶半盏:宅总爱喝煎绿茶。 雨一城:两人冒雨出去看电影。 杯中酒:李四请宅总喝深水炸弹。 千黄金:宅总为救李四,一书包富兰克林扔在伊拉克医生面前。 共死生:天台拆弹。 苍生意:宅总拯救“无关号码”的事业。 相携海上卧白云:S1E01里李四曾说退休后想买一艘船,让杰西卡做大副。我觉得宅总做大副也会很称职的! (打油诗而已。词句欠雅,平仄不叶。仅为表一片丹心。) (其实还想添上一句“铁门闻犬吠,...........归人”,不过似乎不大合衬,所以小熊君还是不出镜了。) 1、演员 下边这段叫做:我(们)是怎么喜欢上POI的。 很久之前,看到有人提起一部叫[Person of Interest]的新剧。不过没有第一时间去看(才出一季的新剧,一般会选择观望)。 后来,某个基友说,嗳,说真的,POI不错,你该看看。 我表示:好,我会观望。 又过了一段,另一个基友很激动地跑来说,快去看POI!神剧!诺兰弟编剧,科幻加罪案,人工智能背景,两个主角超帅,彼此感情戏好看得出血,绝对绝对你的菜! 看了一两集,想把基友拎出来戳死。 你说“超帅”的主角是迈克尔爱默生吗?!这个矮墩墩,金鱼眼,尖鼻子,五短身材,长得犹如花栗鼠、土拨鼠、鼹鼠、海狸鼠……(总之就是啮齿目动物)的老男人?! 瞧他那奇异的人中线条!还有那歪斜的嘴巴! 他就像是《拇指姑娘》里生活在地下、妄想霸占小美人儿的鼹鼠先生。 又像是蝙蝠侠里的大反派企鹅。(迈克尔还真给蝙蝠侠里的小丑配过音) 没错我承认迈克尔的演技是艾美级别的,还从事过自由插画师这么有才华的职业。 可是……到底他还是鼹鼠企鹅和土拨鼠啊! 这人后面肯定会翻脸变反派吧? 这你们也萌得起来!丧心病狂啊! 故事再好,主角看不顺眼也不行啊! 而且这真不是抄袭White Collar?两个关系亲密的男人,纽约,一集破一个案子;一个样貌有点猥琐的矮个儿天才(Moz别伤心我还是爱你的),一个黑人女警;案子之外另一条线是挖掘主角自己的黑历史…… ——以上选自我对那位基友的吼叫。 然而,基友毕竟是最为我着想的人。她几乎跪地恳求,求我多看几集:以项上人头担保,这剧你真的会喜欢,不信我你要信诺兰DNA啊,不信诺兰你要信美帝的人民选择奖啊…… 于是只好黑着脸多看几集。反正是剧荒期。 慢慢看下去,逐渐,逐渐,心里开始出现这样一些微弱的声音: 咦,鼹鼠先生似乎越看越顺眼了…… 三件套严严实实捂起来很有绅士气质呀。即使一个人坐在黑灯瞎火的图书馆也要打领带、口袋里放着叠成马蹄莲形状的花手帕,对自己很有要求嘛…… 而闷骚的基佬紫裤子、绿底橙色波点领带、宝蓝色天鹅绒外套,在他身上也很好看呢…… 做俯卧撑也看书、吃早饭也看书、跟踪坏人也带着本书的书痴模样也蛮可爱的…… 陪在小姑娘身边勇敢地面对坏人、紧紧抿住歪斜的嘴巴,还真有英雄气概…… 分分钟黑进世间任何一个网站包括国家数据库、国防部的时候有一点点帅唷…… 提到那台可以改变人类文明史的机器时,淡淡抛出一句“I built it”,也相当霸气啊…… 第一季快看完的时候,心声已经彻底变成—— 啊,宅总好美,宅总好棒,宅总好聪明,宅总好勇敢,宅总最可爱了,宅总最厉害了,宅总最有钱了(这也算?)…… 后来我发现,以上这个过程很多POI的粉丝都经历过。 (当然,一切一切的基础是过硬的剧本、震撼人心的设想,然后是剪辑配乐以及演员入木三分的表演。) 这再次证明人类是智慧生物,我们评判同类魅力的时候可以完全不基于外形(鲜艳的尾羽、光滑多斑点的皮毛……)。智慧的力量无与伦比。智慧可以直接演化为性感和魅力。芬奇先生以他无敌的灰色小细胞(比利时小胡子的话),毅然填补了身高外貌身材上的(严重?)不足。 (又或许,这就是“一旦慢慢接受了这种设定就觉得还挺带感”的斯德哥尔摩症?……) 另一位Starring詹姆斯卡维泽,虽然某位基友吐槽他是“木头人”,还有人说他“扑克脸”、面瘫,但浑身散发的侠客+救世主的感觉,温柔而明净。 至此深深跪服乔纳森和导演和服化道摄录美各单位工作人员。把一个貌美如花、六块腹肌的壮汉捧成偶像英雄,那不算本事(《绿箭侠》之类的),把一个其貌不扬的老男人和一个头发花白的肚腩汉捧成英雄,那才叫本事。 卡维泽的容貌并不美得耀眼。他那种好看,乍一看稍嫌普通,却是有余韵的,带一道浅浅凹陷的细巧鼻尖、宝珠似的灰绿眸子、薄嘴唇,构成安宁和悦的性感气息——另有些美人,那种美貌是爆米花在舌头上的一点香甜,让人没看一会儿就不耐烦,之后也不再惦念。 他的颧颊清峻如削,俊秀中略带苦涩。那双形状漂亮的眼睛里,有种虔诚的人才有的、笃信的光芒。又天真,又哀伤。He has the sweetest sadness。你会忍不住期待他垂下浓密的睫毛,像合欢树叶在夜风中闭合……然后微微一笑——不是快活的大笑,只是湖上涟漪式的,微笑。 有时他的沉默里又带着善意的嘲讽味道。但没有一点侵略性,像一颗不烫手不灼人的星星。 迈克尔艾默生,老戏骨。他在POI里一看就是有钱人,就像在Lost里一看就是坏人。“面团团如富家翁”,即此谓也。脸颊两侧留着精心修剪的鬓发,衬出孤芳自赏的学者气质。许多人都有一双很过得去的眼睛,但嘴巴甚至暴露人的智商和涵养。迈克尔的嘴角线条十分聪明,不说话的时候能说出更多话,契合了哈罗德•芬奇那种优雅,和善,以及精神洁癖者与世间一切的微微疏离。 “多金”与“多智”,“富翁”与“学者”,本来是极端矛盾的两种特质和身份——人们总为有钱人贴上冷酷、唯利是图、汲汲营营的标签,学者则必然清贫、瘦削、迂腐。两种身份本来如冰炭不能共器,芬奇这角色却居然能让两者和谐共存。身为站在人类金字塔尖上的人,他并不自矜自傲,但财富和智慧赋予他一种天然的权威。 其实看看POI第一季第一集的原剧本,芬奇出场时穿的是“皱巴巴的西装”,也就是说,那精致得有些过分的三件套风格,是开拍之后的改动。 2:两人 就像无数人说过的那样,POI中这个组合,是诺兰弟的“蝙蝠侠”分解而成。一个是大隐隐于市的亿万富豪、电脑天才、黑客鼻祖,一个是他招揽来做搭档的、身手超卓的前CIA特工。 他们几乎算是两个完人。芬奇的完美体现在天赋、胸怀、学识和超越时代的认识上。里瑟的完美则体现在容貌、武力与勇敢、嫉恶如仇的性格上。 两人都一样有着善良柔软的内心。可惜,属于他们的韶年和幸福的机缘早已远去。他们都曾深爱过,也都被孤单地留在世上。杰西卡的死亡一度为里瑟的心打上了封条。红发女画家格蕾丝则是以触手可及的天各一方,令芬奇的爱情成了永不落幕的悲剧。 两个孑然一身的人,再没什么可以失掉,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无人知晓地死去似乎已是注定的结局。如果不是芬奇,我猜里瑟真会在一个月之内把自己喝死。幸好芬奇把黄框框授予他,救他于自暴自弃的泥涂之中。 从那时起,两个人的人生和结局都改变了。拖着脚步向死地走去的前特工回过身来,得到了第二次救赎的机会。独来独往、离群索居、封闭自己的黑客富豪也有了第二次打开心扉,感受温暖的机会。 他们是隐士,又是侠士。他们像是在人间,又像是不在人间。 二人组的大本营,是一个像主人一样无人知晓的废弃图书馆。踏着铺了满地的旧书上楼,拉开轧轧作响的铁栅栏门,就进入了芬奇的工作室。窗户外支着施工用脚手架,并以苫布遮盖,日光照不进来,室内光线慵黯,有种神秘而安定的气息。一个圆桌充作电脑台,一个破玻璃立板,裂缝处用黄胶带粘住,这就是全部工作设备。室内装饰唯有满墙满墙的书,几个古旧发黄的地球仪,好多小抽屉的木头柜子(本来应该是放图书卡的)……虽然POI的标签中标着“科幻”,这个出镜率最高的场景——废弃图书馆,却没有半点科幻气息。 同是亿万富翁的大本营,布鲁斯韦恩研制武器的蝙蝠洞、托尼斯塔克与贾维斯一起打造战衣的地下工作室,都充满高精尖科技气息,泛着金属光泽。 里瑟和芬奇的图书馆则正与之相反。它更像摆设波斯拖鞋、酒精灯、小提琴、墙壁布满弹孔的贝克街221号B。长日静穆,时间好像停滞了,故意落后时代一点点,带着避世秦人似的固执自许,又有田园诗一般的古典浪漫情怀。 窗外市声盈然,人世近在咫尺,却像是两个各行其是的宇宙。栖居此地的人,他们以不存在的方式存在。 POI(前两季)的黑暗美学与诺兰氏的蝙蝠侠一以贯之(这大家都知道的了),全剧弥漫孤寂悲壮之氛,配乐和剪辑倍助其威。里瑟和芬奇仿佛时时刻刻置身在午夜迷雾之中,朝避猛虎,夕避长蛇,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好人总是分身乏术,坏人永远雨后春笋。不堪回首的过去阴魂不散,生死未卜的战斗仿佛走迷宫,死亡总在下一个拐弯处磨刀霍霍…… 图书馆二人组的“侠客行”,不是“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那末威风凛凛。更像是温庭筠的诗句:“欲出鸿都门,阴云蔽城阙。宝剑黯如水,微红湿余血。白马夜频惊,三更霸陵雪。” 世路艰辛,郁悒萦怀,世事不平,义愤填膺。最好的景观,是一位渺小的伟人,在肮脏的世界上,干净地活了几十年。 这么想来,芬奇那精心搭配的三件套华服、里瑟那用发胶抹得一丝不苟的短发和黑西装白衬衣,甚至有种“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佩缤纷其繁饰兮。余独好修以为常”的离骚式美感。 在青草萋萋,鸟声如洗的墓园,两人平静地谈论死亡。面对晨风吹拂的苍茫海面,他说,很高兴你回来了,里瑟先生,暴风雨才刚刚开始。寒风淅淅,布鲁克林大桥下,一片空旷中孤单单一张长椅,他徐徐走来,在他身边坐下。他叫着他的名字说,约翰,我知道你的一切。他说,那些我们相遇之前的事情,无法改变。他们望着远天阴沉云翳,各自裹紧了厚呢大衣。 这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他们在一切繁华之外。 风刀霜剑严相逼,天纵英才如芬奇,勇冠三军如里瑟,也不是每次都能应付裕如。但强于蝙蝠侠故事的是,编剧一旦把“侠”拆分成为两个人,他们就不再像布鲁斯韦恩那样孤清。 他们有机会肝胆相照,灵犀相通,并互为荒野之灯,冬夜之火,成为彼此最坚实的依靠,最熨帖的眷注。 那依靠,是他们一次一次隔着电话听到枪声、爆炸声之后的问答:“Mr.Reese,你还好吗?”“我没事。”“Finch,你在吗?”“我永远在,Mr.Reese,永远。” 是当里瑟抱着必死之心登上楼顶,忽听到芬奇幽幽的声音“我等你好久了”。 是里瑟身陷囹圄时,极端厌恶枪械的斯文学者芬奇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劫狱的Plan B。在百般设法营救里瑟的同时,他始终面对玻璃板上的监狱图纸勾勾画画,到了最后关头,他毫不犹豫地全副武装,长枪在手,打算孤注一掷,冲上里克岛去抢人。 是当根发现里瑟追到火车站时,芬奇压抑不住骄傲自豪,一字一字说道,他证明你错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错误代码。 那眷注是停车场一番血腥悲壮之后,在宁静的公寓房间里,芬奇微笑着,给轮椅上的里瑟亮出一个粉蓝色的坐垫。 是芬奇为PTSD所苦的时候,里瑟硬拉他出门喝酒。直到他走在大街上的脚步逐渐从容起来,里瑟的嘴角悄悄露出得逞的微笑。 是芬奇知道里瑟喜欢在某个公园里与某位老人下中国象棋,就特地在那个社区为他买了公寓,当成生日礼物送给他。 是当芬奇发现里瑟被困孤岛、情况凶险,他不惮冒着飓风暴雨,开水上飞机飞到岛上去找他,陪伴他呆在“暴风雪山庄”里。 在那之外,则全是清冷阴郁,空廓寂寥。明月照积雪,天寒翠袖薄。 就像汪曾祺评论李贺的诗:在黑底子上画画,颜色会显得格外鲜艳。黑底子上那点点微光,像星空一样迷人。 当他们并肩走在夜色里,霓虹灯在身后化成一簇簇彩色光团,犹如泡在温水里缓缓融化的水果糖。 那是独属于两位无名英雄的安宁。只在这样的时刻,过往的一切显得遥远,那些孤单而漫长的日子不能再伤害他们。 “我们行走在黑暗中,我们就是黑暗”。是的,他们像黑夜——但却是温暖的春天的夜。 他们拥有寂静和群星。 3:信任与机会 POI第一季第一集,开场就是里瑟轻柔的声音:When you find that one person who connects you to the world, you become someone different, someone better. When thatperson is taken from you, what do you become then?当你找到在这世上的羁绊,你将慢慢变化,变成更好的自己。而当这个人从你身边被夺走,那你又会变成什么? 下一个镜头就给出了答案——沐浴在爱河和清晨阳光中的快乐英俊男人,变成了午夜地铁上鹑衣百结、颜貌憔悴的活死尸。 里瑟没有机会及时赶回新罗谢尔,拯救遇人不淑的杰西卡。杰西卡死后,他趁她丈夫不在,进入她家客厅,用影碟机反复播放她的结婚录像。画面定格在看似平常的一幕:新郎手握着她的颈子跟她说话,杰西卡面色僵硬而有惧色。忽注意到有人靠近,她略显惊惶地回头去看。 在逐渐暗下去的暮色里,里瑟像痛苦的雕像一样一动不动,久久凝视死去爱人惊惧的双眼。 用手握着妻子的脖颈,这个肢体语言暗示了那男人极强的控制欲。正是这一点日后演变成了致命的家庭暴力。 几乎能听到他心中痛苦的嘶吼:如果我能早一点发觉,如果我能早一点赶到…… 若杰西卡不死,也许她会与丈夫离婚,等待里瑟回来,重拾旧爱……但她没有第二次机会。CIA欺骗他,他不再信任。杰西卡含冤而死,他不再爱。 芬奇那边的故事,是他把毕生心血交付给了错误的人,并失掉了最好的朋友和健全的身体。 好在他们都还有第二次机会。 POI的第一季和第二季,情感主线始终围绕着“信任”,“羁绊”和“第二次机会”。在拯救号码人物的时候,芬奇和里瑟不止一次说,我们没有机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但是……他们有。 这不仅是历劫余生的“活死人”的悲悯,更是迟暮之襟怀。在生命之秋,祈望已如春花夏叶之凋落,前尘如梦,对自己生命的爱,超脱为对世人的慈悲。他们置生死于度外,是因更懂得珍惜生命,一切生命。 这就是为什么当他们发现S2E08里那对冤家夫妻互相买凶杀害对方,虽然一方面觉得他们不怎么值得救,但仍设法把他们锁在一个房间里,苦心孤诣地摆上旧照片、红酒,等待他们找回对彼此的爱。 当里瑟陪一对愤世情侣去抢银行,失陷地下室,时间已不够三人全身而退,芬奇咬牙说道:丢下他们!里瑟却说:我从不丢弃任何一个人。 约翰•邓恩的布道辞说: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份。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欧洲就减少,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因此每个濒危的人也都是里瑟和芬奇。那位德国老特工,是另一个里瑟——坐在深夜花园里,将死的老特工说,他们夺走了我的一切,但我的一部分仍然存活了下来;天赋异禀的中学生电脑天才,是另一个芬奇。在地铁站台,芬奇对那少年说,我曾和你一样鲁莽,犯了错误,但是我最大的错误却给了我惊喜,让我有机会找到你,帮助你。 每救回一个人,他们就把自己多救活了一点。每当受害者摆脱威胁,重回到平静幸福的生活中去,他们也就得回了一点真正的生活。 他们与人世千丝万缕的羁绊和爱,就以这样的方式慢慢地、重新莳育起来。 (所以当第三季里女特工肖加入进来时,会让人感觉那么格格不入。三个人走在一起,泾渭分明。里瑟和芬奇已是醇厚老酒,是酿得香熟的醍醐,而肖还是青涩的果子,是生酥。) (不得不说,让肖成为常驻角色,真是一个昏招。) (钱锺书曾说,大抵学问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肖不是素心人。) 前两季另一条线索是:信任。虽然芬奇保证过“我绝不骗你”,但在刚开始合作之际,里瑟并不怎么信任芬奇,他认为“机器”是编出来的。他不放过一切机会打探芬奇的“隐私”。早餐爱吃什么、隐藏身份是什么、喜欢喝什么饮料……弄得芬奇不得不一再强调,你这么做是没用的,我是个很注重隐私的人。 他真想知道芬奇的秘密吗?不一定。在S1E18中(“双重身份的贩毒女士”),芬奇误食摇头丸,被弗斯科送回图书馆。当嗨得晕头转向、满面桃花的老板主动说“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的时候,Mr.Reese,这难道不是一劳永逸搞定你那些问题的最佳良机吗? 但里瑟问了什么呢?他只说了一句,晚安,Harold,然后就走开自己去睡觉了。 其实,他并不真想窥探老板的隐私,或者说,他的目的并不是最后的“真相”,而是过程。他希望有一天芬奇愿意放下心防、亲口告诉他。那讲述与聆听的过程,才是他要的。 (或者说,这是编剧为他们在灰暗生活中找到的小情趣。) S1E10(血溅停车场)是两人关系的重大转捩点。在后面一集,里瑟一直留在公寓养伤,外勤任务都由芬奇完成。夜色中,女警卡特放下公共电话,转过身去,就看到路边咖啡馆坐在靠窗位置的芬奇。 那个冰冷霸气、面带愠色的眼镜先生,看上去简直有点陌生。他一直温文尔雅,何曾表现出这样的威严?简直像站在领地边缘、瞪视外来侵略者的公狮子。 怒容是因卡特出卖里瑟,害里瑟受了重伤。这一刻,他是挡在Mr.Reese身前的护卫者。 从那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两人在工作之外的交往越来越多。里瑟的公寓,芬奇有钥匙可以自由进出。图书馆多了一只小熊之后,一起遛狗,给狗洗澡,带狗去看电影……两人愈发形影不离。 越靠近就越发现,他们两人如此相像。本拟深林人不知,幸有明月来相照。他撕掉了他心上的封条。他也把他从自己做的茧里拽了出来。 这种感情不是友情、亲情、爱情中任何一种。朋友是什么?是像卡特和弗斯科那样的人。S2E13那一集,里瑟决心单身上天台赴死,卡特含泪阻拦他,他以“你还有儿子”的理由,劝说卡特离开(“挽断罗衣留不住”)。劝得走的是朋友,劝不走的是芬奇。所以芬奇不是朋友。 片头的最后一个镜头,是在一个黑暗的隧道里,芬奇和里瑟并肩走着,走向光亮。我想,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同行者。 4:意义 第一季刚看几集的时候,一直觉得难以置信:什么?这两人只是单纯地打坏蛋救好人?没有恐怖主义头目威胁要炸翻纽约?行侠仗义?天哪,法治社会多少年了,还玩这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二位先生,你们是我们这个Party的吗? 对“侠客”和行侠仗义的恶感,来源于对“侠”的美化。洪七公等“嫉恶如仇”的侠客,是用杀人的方式表达正义,蝙蝠侠、超人等人,是用救人的方式表达正义——当然救人同时不杀人不伤人是不可能的。两种方式一样有问题,问题是“该”和“不该”。如果有一个人认为自己代表绝对正义绝对智慧绝对正确,应当决定一切,那么他就是绝对错误和邪恶的。没人有资格站在道德的高台上,以个人意志裁决别人的命运。以“侠客”自居、以“行侠”为己任者,显然已自觉站到了这个高台上。恶人,是恶的极权和独裁。侠客,是善的极权和独裁。跟恶人一样,侠客也是侵害社会大程序的蠕虫病毒。 然而POI的设定,是把决定权交给The Machine——让一台超级智慧体来裁决,你们该没话说了吧? 这儿又出现一个很巧妙的模糊地带:机器只给出号码,不说这人是该死还是该救。要不然剧情失去悬念,冯七李四也成了王朝马汉一样乏味的处刑人。 可这其中又要掺杂“人”的判断了。 好在剧情主要以救人为主,而且芬奇和里瑟都很小心地秉持“宁可放错不可杀错”的态度。有些面目可憎、自取灭亡的极恶之人,危害社会,浪费粮食,绝对该死,有些爱家人爱老婆爱小孩的好人,绝对该活。还有的犯了一些错,不过今后对社会无害,可以原谅。剧集多半也以法院判决为结尾,彰显法律还是起终结者作用的。 还有好多大伙绝不会心疼的小喽啰,方便神枪手里瑟先生毫不犹豫地、痛快淋漓地射膝盖射着玩儿。 还有一个疑问:世上无辜被害的人何止千万,只去修正、改变、干涉其中零星几个人的命运,这对其他的人公平吗?好吧,就算别的国家别的城市的人死了也不值钱,就纽约市民的命才值得一救。那,你们真救得过来?拯救千万人中的几个……有什么用? 芬奇和里瑟当然不会来回答。后来我自己给自己找了个答案:小时曾在一本破杂志上读到过一篇鸡汤文,标题叫《这条小鱼在乎》。说某次暴风雨过后,海滩上搁浅了好多小鱼,一个小男孩不停地捡起小鱼,扔回海里。有个成年人路过,不解地问:孩子,你一个人是不可能拯救所有这些鱼的,只救那么几条,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做这种傻事?谁会在乎呢? 很明显那原文是“Who cares?” 小男孩根本不理这个(愚蠢的)大人,继续一条一条把小鱼扔回海里,每扔一条就说一句:这条小鱼在乎。还有这条……还有这条…… 芬奇和里瑟就像是那个小男孩。 S2E14的“翻版扎克伯格”罗根•皮尔斯小哥,蒙佯狂之色,视天下以愚,人是贱了一点儿,却堪称里瑟和芬奇的知己(我觉得里瑟也格外看重他一些)。在里瑟一次次救了他性命之际,他感兴趣的是“你们到底为什么做这事”。最后在与里瑟告别时,他自己给出了答案:我明白,你们这是“利他主义”。 利他主义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同时又有同情心、与人类成为一体的社会情感、利他人的社会本能。 《圣经》: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 要紧的是——“不可推辞”。 加缪说,没有哪种命运是对人的惩罚,只要竭尽全力去穷尽它,总会是幸福的。正如西西弗明知徒劳依然推巨石上山,这行动本身就是对荒谬的反抗,他清醒的意识就是对幸福的感知。 因此一切都不是徒劳。黑暗骑士蝙蝠侠为哥谭市所牺牲的,黑暗骑士二人组为纽约市所做的,都不是徒劳。有很多小鱼在乎,大海在乎,那个男孩他自己也在乎。 说一句无关的:在《蝙蝠侠前传2》中也有一位“Mr.Reese”,不过他是想敲诈蝙蝠侠的小人。而且,前半段出现的坏黑帮老大也带着狂吠的恶犬,恶狠狠地说“我的狗饿了,可惜你的人肉只有一份”,而在POI里,诺兰弟安排坏人的狗“屠夫”被里瑟收服,像取经队伍里的白龙马一样,成了里瑟和芬奇的关系里不可或缺的一员。 5:音乐 最后说几段音乐。 第三季播出之前,小乔和导演录了一小段王婆卖瓜的影像,列出“要看POI的几大理由”,其中就很骄傲地说,我们的配乐一级棒! 为POI配乐的是德国帅哥Ramin Djawadi。说名字不如说他的履历:汉斯季默弟子,作品有《越狱》、《钢铁侠》……还有《权力的游戏》和《环太平洋》。是啊,就是他。《权力的游戏》开篇那段史诗级神乐就是他写的。 (不过POI的片头宅总独白[“你正在被做成表”]的BGM,那段很带感的电子乐不是Ramin的作品,是JJ艾布拉姆斯自己写的。) 其实刚开始没想到要去看看BGM是谁做的,尤其是前几集还不太待见宅总和李四的时候。S1E01和E03都用了Massive Attake,那也没什么,E05时忽然听到The XX那首Intro,后背从椅子靠背上慢慢直起来,觉得“咦用得好哎”。搜一下作者发现是Ramin,立即觉得——怪不得…… 个人觉得第一季BGM最好的是E05:魔怪的《I Know You Are But What Am I》。琴键单调沉重的声音,一下一下,贯穿始终,就像死神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一步步趋近。墓园中荫浓草碧,两人并肩站立,望着德国特工的墓穴,谈他们自己的身后事。 这首曲子就像是给POI整部剧定调子用的——里瑟和芬奇是心中时刻存着死念的人,无论生的旋律是灵动还是忧伤,死亡永远在场。 以及E10的末尾。陷阱已经挖成,狙击枪已经架好,摄像头一个一个黑掉。旧日的孽债前来索命。UNKLE的《When Things Explode》阴沉沉地响起来,鼓点一声声像敲在心上,如同宿命的凶险无助。从仰拍的角度看去,黑夜中亮着灯的林立高楼,仿佛一群多眼怪兽环伺,预备择人而噬。 枪声响起。 悲凉如末日裁决的音乐声中,脸色惨白、目光涣散的里瑟捂着小腹处的枪伤,踉跄走在昏暗的停车场楼梯上,轻声对电话那边的芬奇说:是啊,情况有点不妙……谢谢你,哈罗德,给了我第二次机会……不,你不要过来,不要冒险…… 而芬奇的答案,是狠狠抿住嘴唇,踩了一脚油门。 然后他扶着摇摇欲坠的里瑟,与追来的女警对视,目光凶狠无畏。音乐持续凄厉,如正月的风。当卡特一咬牙收起佩枪,旋律就在那同时急转直下,激越汹涌,如心中的天人交战。 印象深的、超帅的音乐还有S2E12结尾:The Who 的《Eminence Front》。里瑟在芬奇、卡特、以利亚老师等亲友的齐心合力救助之下(以及主角光环的护持之下),终于脱下橙色连体囚衣,穿回(宅总给买的)衬衣西装,戴回(宅总给买的)手表,用模特走T台似的婀娜步伐(卡维泽年轻时确实当过男模),踩着背景音乐的节奏,从容不迫地走出牢门,扬长而去,留下金鱼眼唐纳利,半信半疑、心有不甘地瞪着他(窈窕曼妙)的背影。 The Who的音乐帮助大伙跟里瑟一起扬眉吐气:坏人欲加害英雄,但万般算计只落得一场空,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死金鱼眼,想抓我们李四?跟我们宅总玩儿?差得远哪你!) 这曲子给这两集精彩得逆天的多方角力收了一个痛快淋漓的豹尾。其实外边始终是黑夜,但主唱Peter Townshend的声音一出来——“Sunshine, people forget”,只觉得金灿灿的阳光打在脸上,一片暖煦。 6:“Man in Suit” 最后说一条个人小猜测,注意,只是“in my opinion”。 大家都知道英国绅士们是多么重视衣冠楚楚的风度,身为纯血英国人克里斯托弗-诺兰就常年穿着白衬衫黑西服。据说这种行头他置办了很多套——就像电影里那种死宅科学家,打开衣柜,全是一模一样的衣服。春夏加件西装夹克,秋冬披件大衣。2000年《记忆碎片》在加州拍摄时,天气酷热,诺兰还是雷打不动地穿着他那一套,全剧组惊叹不已。 终于有一天,制片人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一直穿这么严实?! 诺兰徐徐答道:我这是为了表达对剧组人员的尊重。 ……因此,POI中冬三伏夏三九白衬衣黑西服的“Man in Suit”,其实蕴含了兄控乔纳森对哥哥克里斯最深的爱。 --------------------------------------------------------------------------------- 到目前为止,POI的第一季和第二季,是我私心最爱的电视剧。它可能并没那么完美,而且身为单元剧,它在奖项上大概也永远没法赢得什么辉煌战果,但这不能改变我深深地爱它。 如果我已经说得太多,那只是因为,我爱得太多了。 ------------------------------------------------------------------------------------- 5.17: 改一首杜诗给第三季最末集: 电话忽传失书馆,闻时殷血满衣裳。 却看妻子喜何在,漫卷诗书悲欲狂。 白日出行须纵狗,凛冬将至好逃亡。 即从纽约穿华府,便下三藩向檀香。

 4 ) batman quality

上一部惊艳的我从床上起立鼓掌嗷嗷叫,前世今生如此千丝万缕精妙至极的,还是沃卓斯基的Cloud Atlas ,上一部剧情爆发力嵌套结构这么神的还是小乔亲哥的inception 。 而Jonathan简直是取二者精华。 既有沃卓斯基兄弟玩不出的悬疑感 ,又有自己亲哥不屑玩的人文情怀。 Hollywood industry转行TV show的都是怪物 。 非常后悔当年POI弃剧 ,这种主线坚持放长线钓大鱼的慢热型精品s3以后才看出大局之大的雏形 ,差点错过神作 ,好险好险。 看着看着我突然明白我为什么这么爱Nolan兄弟了。厌女症晚期……主角不是在死老婆 就是在死老婆的路上,永远缺失的爱情戏…真棒 侧面印证Nolan有多爱自己的老婆, 失去妻子是一个白人中产阶级家庭所能遭受的最大最不可忍受的痛苦。 然而反派和大神反而总是女角,女性在Nolan的作品里都带着韧性和男性角色所不具备的特质,这使得逝去的女性角色免于变成“冰箱里的女人”。 下面是一些让我印象深刻的高亮点。 —————————第三季————————— 309 这一集,实在是让人难受。 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选择 而是被迫做选择。 Lionel在正义和儿子之间眼睁睁的选一个,四叔在所爱的人们和自己之间选一, 宅总在众生和自己所爱的人之间选一个。 最让人心痛的不是选择 而是他们的毫不犹豫。 lionel哭着和电话那边的儿子说没事的,不要怕,闭上眼,一切会好的;四叔贴着门 拿着枪和卡特说没事的,等在这,我来;宅总锁上门长叹一声,抱着必死的决心离开,既然不能选择你 那就陪你一起死。 310 英雄挽歌——他们普渡众生 却从没有人普渡他们。 李四先生被芬奇收了以后总是乖乖的,沉着冷静,言听计从。以至于所有人都忘了,他是只老虎,而且还是最凶残的那一个。 那一幕颤抖着鲜血淋漓的手,这一刻李四的绝望和痛苦太让人心疼。 311 芬奇还在承担着痛苦,这一集里痛苦自责绝望心灰意冷的里瑟决定要离开他,他结束自己的工作,他并不是责怪芬奇,他只是责怪这个世界。 ——而芬奇一生比里瑟还要痛苦。 为了所有人,为了所谓的芸芸众生,他一次次杀死自己的孩子TM,杀死自己,杀死自已所有的过往,抹杀自己存在的痕迹,杀死自己爱的人 ,芬奇从来不存在。 最后生命中只剩他 ,而他也要离开你。 316 我见过剧情回溯里最牛逼的了。 剧情到这里已经六十集了,这一集一下把前面所有穿起来回溯还解释了所有小问题。 遇到宅总之前的李四还是那么的凶残,但还是一个nice的大喵;遇到李四之前的宅总可怜巴巴没有人保护还被别人随便欺负;遇到夕阳红之前的锤姐还是凶残无情的killer。 天呐这一集,他们的命运其实那么多年前就已经交织在一起了。 320 John和Shaw也许背负黑暗,一生负重前行,带有batman的darkness。但Finch才是batman quality的精髓。 看完320后这段后这点绝对毫无疑问,Jonathan的POI完全就是自己TDK的reality legend翻版都市传说。 在这集TM小分队面对着经典的议员难题, 杀死一个生命拯救更多生命,这行不行的通? 在这里显然不是议员一个人生命的问题,而是原则问题。 芬奇意识到 ,这一步象征的意义, 实在是太大了。 跨出去 ,那他们一直以来所作所为 ,违反法律的性质就变了。 就像batman永远不肯杀死joker一样 ,他们本身就游走在法律之外,但他们却决不能扮演上帝, 不能充当法律和行刑人 ,否则他们这义警之职与法外之徒的界限便永远不能明晰了。 宅总有李四锤姐根妹以及全剧所有人物所有伟大的不凡的角色都没有的,最令人潸然泪下的特质——人有底线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走到最后山穷水尽无路后还能坚持底线。 宅总可以放弃爱人 财富 名利 成就 智慧 心血 乃至挚友和自己 ,说出来竟然是为了众生……能把这么一个角色刻画的不圣父白莲花实在是佩服Jonathan功力…… 这样一个圣父都没有带上迂腐虚假令人痛恨的白莲花属性,反而有血有肉令人钦佩引人共鸣,真是叹为观止。 而batman quality在李四和芬奇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把老爷智慧和行动力, 黑暗和光明的两面分开罢了 。 原来TDK三部曲的乌托邦精神不是chris的带来的 而是Jonathan。无论在Gotham还是NY ,小乔都信仰他自己的原则至上主义, 永不杀人的原则,Finch和老爷多么的如出一辙。 323 这一集哭爆了…… Finch用了一辈子隐藏自己 ,牺牲了自己拥有的所有东西, 放弃朋友 ,放弃爱情 ,一辈子孤独 。 这一刻为了救一个人,救曾是敌人的主控者一命, 他站在全世界面前承认,承认自己是“上帝之父”。天呐…… 芬奇,他选择用一辈子建造一个奇迹,然后为了别人,为了世界上万万千千的陌生人,他选择亲手杀死它,杀死他缔造出来的上帝,杀死自己的孩子。 我终于爱上宅宅了 ,这个沉默寡言刻板认真聪明绝顶的geeky fandoms。 他是世界里黑暗中最温柔最执着的那一缕光 。 他值得全世界最好的。 这部剧里出现的所有天才都恃才放旷 ,只有宅宅作为全剧最聪明的人 ,却最善良 最温柔 最珍惜生命 ,珍惜除了自己以外的所有生命。 这一集另一个亮点就是主控者…… 都快忘了之前多恨她了。这一集她在被审判席上站起来所陈述的这段台词表演太有气场了,全场最强。 ——她用一生守护她的国家 而她的人民判处她死刑 第三季最后结尾就是360米长的大刀里唯一一块糖 。求求你们感受下这令人绝望的悲剧爱情。 全世界所有人都在为了自己或为了众生,为了上帝或为了伪神而厮杀而牺牲,我全都不在乎,我只想找到你 —— “你为什么要选择这么危险的职业” “因为当年有个小坏蛋和我说我需要个目标” 求求你们看看四叔这个神仙情话,在323这一集里所有所有人都在行色匆匆,根妹锤姐宅总在拯救世界,北极光德西玛和时刻警惕在相互厮杀。 全世界都是疯狂的无秩序的,而李四一个人一把枪一条狗,在所有所有最危险的地方东奔西走,不在乎自己不在乎世界, 只想找到宅总 。只想让他平安。 这他妈什么神仙爱情忠犬属性 根妹当年一语成畿,“你的约翰天涯海角都要找到你”。 —————————第四季————————— 410 今天 我吃的刀 比我这辈子追剧吃到的都多 —— 我从来没想过以利亚这种枭雄 会愿意 为了一个人去死 全世界 都没有他重要……至亲至爱 如同珍宝……【行了 Jonathan用他完美的水平证明了自己发刀界第一的王者身份 我服了 。 以利亚说完密码那一刻的泪水和安东尼的笑容令人崩溃。 他们都知道自己选择的路注定孤独,但他们明白自己并不孤独, 总有爱的人在心里陪着自己,走向无人陪伴千难万险的终点。 “在这个混乱无序的世界 我们唯一能做的 是保护自己的至亲至爱。” 某些程度上而言,以利亚和安东尼就是宅总和李四的翻版。 都是一个运筹帷幄,一个忠心耿耿。 他们珍惜彼此,他们离不开彼此。他们都在一条早已明知不归路的不归路上背负着早年不幸而带来难以摆脱的宿命,孤身一人,愈走愈远。 411 芬奇教机器宝宝下棋和小分队全体危在旦夕两条线交叉这个设计绝的我拍墙大哭。 我的老天爷 ,什么样的天才设计出这么精妙的情节 每一秒都是无穷无尽 ,每一秒的每一种可能性都通往不同的结局。 十年前的宅总教现在这个无所不能的上帝 当年的机器宝宝下棋 。 人命无贵贱之分 ,即使我创造了你, 养育了你, 我的命也和别人一样 ,没有任何不同 。 我哭到倒地身亡 哭到双眼失明好么 。 宅总啊 宅总啊 ,机器宝宝和撒玛利亚人最大的不同就是 ,她有着其他上帝AI永远也拥有不了的 ,芬奇从小教给她的 ,人类的道德观 。 这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天才 ,愿意一遍遍杀死自己神乎其神的发明 ,挚爱的孩子 。 只为了教它,众生平等 ,纵使绝世如我 ,也应如此。 最后结局那一秒, 无限的长。 机器宝宝看完了几千种结局 ,看完了他们所有人的不同的死。 我心脏被扎的都在流血,前面那些集, 根本不算虐。 根妹临死前给锤姐打了最后一个电话,我们有一天会在一起么? 会的。 那我满意了。 我都哭不出来了 心脏疼得快死了 ,天呐。 412 宅总终于又碰到一个心动的人。即使最开始接近她是为了一个不能说的目标, 但宅总毫无疑问是真心实意敞开了自己封闭了数十年的坚硬的壳,露出了自己脆弱的肉,和自己惊世的光芒。 然而最终 ,一切的一切还是不会变。 为了她能活下来,他还是要再次伤害。 他佝偻着腰, 默默的站在房门外 ,手里捧着玫瑰花,轻轻的,认真的,庄重的,极度孤独的说着再见。他永远也不能说自己是为了保护而不是伤害 ,他们在这不归路上都注定必定要孤独一人 。 这已不再是使命, 而是宿命。 李四永远不能向女医生彻底敞开心扉, 芬奇为了自己爱的人的安全也不永不能和他们真正的诀别。 父亲 挚友 爱人,人人皆然。 422 —— 最可怕的永远是最纯粹的 “几千年来人们都在仰望星空 ,不知道天上是否有神 ,在默默的操控着他们的命运 。” “今天, 第一次 ,他们对了 。这个世界绝对会变得更好。” 当你面前站着一名理想主义者,那你应当一眼便能辨认出。他们的纯粹,他们的可怖。 —— 你们无可替代,即使我是AI。 “哈罗德错了, 你们无可替代” 宅总创造的TM具有比人本身还要人性的人性 。 在自己和人类执行人做抉择时, 在现身说对不起我失败了父亲时。 “父亲 对不起 我失败了, 我辜负了你 ,我不知道如何赢。” “我本以为你想我活着, 但你现在不确定了 。如果你认为我已迷失 ,或许我应死去 。我不痛 。如果我撑不下去 ,谢谢你 ,创造了我。” —— 如果这都不是爱, 你永远是我心之所在。 李四举枪站在黑暗中,身前是几十名训练有素不可战胜的特工,身后是宅总和生死不知的TM。 宅总看着他,说对不起。 眼睛在黑暗里亮晶晶的,他想说 对不起,对不起把你带上这条路,对不起把你逼入这一步绝境。 李四说,没关系,此处即我心所在处。因为你。 —————————第五季————————— 510 ——人固然有原则 但也有底线。 当芬奇终于加入战争, 战争又会是什么样? 在这一集里芬奇眼睁睁看着以利亚死去, root咽气 ,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告别 连尸体都不曾触碰 就被人带走 。 不杀人的原则是一回事 ,所爱之人底线则应该是另一回事。

512 闪回了如果没有machine的存在,其他人命运的运行轨迹。 芬奇和挚友都会光明健康不必躲躲藏藏的生活,运筹帷幄间,数十亿美金和世界都在他们手中,但他永远不会遇到所爱之人,永远没有生存奋斗的真正意义;里瑟会拯救所爱之人的生命,但他终会被黑暗所吞噬死去;莱纳德会失去那些拯救他离开泥潭的挚友,他的一生都是在没有道德标杆的泥潭中挣扎,最终活成一个受人耻笑的污点;肖会仍一无所知的为北极光做屠夫杀手,不需问黑白是非,只负责清理;而根,bad code的理念从一至终,没有芬奇带给她人性,没有人教她人生而为人的意义,她会在撒玛利亚人身旁成为助纣为虐的首席执行人。 所有的一切都会被改写。不论好坏。 这一集也再一次开始探讨ai和人类的关系,探讨是否可以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生命。 大数据,格利尔和撒玛利亚人是同一种生物,冷冰冰的数据,创造更美好的未来,所有的我们不过是大背景下的一个数字,一个标点,所有个体的存在都是无关紧要的,为了更多的人牺牲的少数是无足轻重的。 但芬奇坚信人性是排在第一位的,这是人和ai永恒的区别。故事再次回到议员难题,少数人和多数人问题的选择权是否在你我手里? 不在。没有人可以扮演上帝。 蝙蝠侠的不杀原则,这里乔纳森和人性结合在一起,这里的人性不是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和AI和数据鲜明对立的。 泾渭分明,议员问题迎刃而解。如果当时动手了,诚然他们可以阻止撒玛利亚人一时的上线,阻止满盘皆输。 但是,聪明如芬奇,狠决如root,都选择了停手,因为他们可以看见未来。做出牺牲决定的未来的他们,也会如撒玛利亚人一样,为了一个目标,为了大局而忽略个体的存在必要,而不择手段。 人性是人最终存在的根本意义,是你我生而为人的最终证明。 513 芬奇在金库含泪告别,孤身赴死。生离与死别,芬奇选择的从来都不是自己。 我只是,我从未料到,我会如此的爱你。 最终我们都注定孤身一人死去 可我爱过的人还在 李四在天台含笑看他的芬奇活了下去,我一并还了,我喜欢这样,再见了芬奇。 他坚守他的职责和所爱之人到最后一刻 至死方休 如果注定有一个人要孤身去死 当然是我,而不是我爱的人。芬奇,活下去 我爱你 好吧这个开放结局 ,我哭到失明。 105集 ,两个月的日子, 就这样结局了。 好吧 ,至少他们都得到他们所求的东西了。 ——所爱之人所在处,我至死方休。

 5 ) 优雅又迷人的反派角色——谈谈以利亚

以利亚出场多时,直到第二季结尾,他被带到树林里,他说:“我忠于自我,比如这位约格罗夫先生,我杀了他父亲,他来找我报仇,这很公平,你算个什么东西,你撒谎,为了利益而背叛,让人恶心。”

看到这,以利亚这个人物开始真正打动我,这时候在倒回去看,由不得人越看越觉得,以老师真是个优雅、古典、有腔调的黑社会啊!

文艺作品中的坏并不一定会招来人们的厌恶,否则你怎么解释很多人都曾经迷恋过“可爱而又迷人的反派角色”?人性的阴暗面,单纯从审美角度,也可以上升到相当高的水准。在我看来,最大的悲剧不是迷恋反派,而是反派坏不到点子上去,坏的不深刻,不具有美感,你想迷恋都觉得掉价。比如罗琳笔下的伏地魔,看书的时候难免吐槽:这么个货居然吓得整个巫师界不敢直呼其名,罗琳你把写旷世单恋的笔力拿一半来写这个也比现在靠谱……

关于以利亚,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是他对他父亲的复仇,现在的人们都爱用佛洛依德的理论来解释人物性格,仿佛不这样就不够高端洋气,作为紧跟时代潮流的装逼犯,我自然不能例外——以老师童年的两件大事,一是母亲的惨死,二是对自身身份的寻找。母亲之死让他在某种程度上对暴力有所迷恋,终身孜孜于复仇。对自身身份的寻找让他敏感,这决定老师是个重感情的人物,有道义,有恩必报,有怨必还。

说实话,混黑社会想混出个道道还是这样的性格靠谱,比如剧中黑白灰几道都神烦的俄罗斯黑帮,整天打打杀杀,无底线无水平,早晚被废。以老师的风格让我想起传说中的绿林好汉,固然作恶很多,但有自己的原则和处事标准,并且由于他本身的优雅和学识,这种原则和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可称赏心悦目,是一种优雅的暴力。这预示了两点,第一是老师的犯罪手法不落俗套,编剧有很大的表现空间;第二是老师的事业前途无量,有很好的发展空间。当然了,我在这里下这种断语,基本上属于找死——万一编剧安排以老师以后落魄偏执愚蠢了呢?万一编剧一个不高兴,写出让我大呼不靠谱的例如以老师被俄罗斯黑帮灭了之类的剧情呢?和编剧调戏普罗大众的决心硬碰硬那是找死啊!但是在剧情进行到305的今天,我们又能从逻辑和常理上找出什么漏洞,去认为以老师不会获得更大成功呢?

以老师第一次出场时和学生探讨的书是《基督山伯爵》,这暗示了以老师的复仇情节,我觉得他的复仇心态很复杂,他又想为母亲报仇讨个说法,又想得到父亲的认同,得不到要杀父亲但是还是一直心有不甘。

在第一季19集的闪回中有以利亚成年后加入黑帮给父亲当马仔的情节,这段要是放在国产电视剧中,绝逼是煽情的好桥段,你看,多年未见,感情复杂的父亲,被父亲宠爱保护的婚生子,父亲认真叮嘱今晚晚些回去的妻子,在以利亚看来,这是多么大的反差啊!写到这我不禁对这段脑补的狗血情节产生了极大反感——因为我的编剧水平貌似就在这种低阶段游走了——所幸编剧有节操有水平,以利亚的表现是拘谨的,又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希望得到认同。

这段他父亲真的非常慈爱,几乎让我相信他会给这个儿子一个容身之处了,一个和蔼的,亲切的,允诺你会有自己容身之处的父亲——直到不久之后,我们看到了以老师被带到了小树林。

多年以后,以利亚已经成了纽约黑帮界的一个传奇,人们口口相传他的故事时,总是会提及那一夜的小树林,那几乎已经成了一位英雄浴火重生的战场,人们形容他怎样解决两个强壮的杀手,怎样积蓄力量,怎样步步为营,而后怎样对父亲发动复仇,怎样一统江湖。人们说,这是传奇的故事中最传奇的部分,史诗的开端,命运的红线缠绕的时刻,无论敌友,都对这位英雄满怀敬意。他们尊敬这个人,也尊敬这个人所创造的传奇,这个传奇畅快淋漓,传奇本身就是意义,人们从中获得力量,英雄以利亚教导他们,命运给的是让你痛苦的,世人给的是让你绝望的,勇敢地人只会更强大。

在梳理了以老师的整个故事后,我对树林里的这一段过往越发着迷。杀手转述他父亲的话“真遗憾我不能在场”,这句话后来被以老师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几乎带有宿命的黑色幽默,以老师从未忘记——他非常在意,这对他的心灵打击非常大,这是他多年奋斗的一个动力,能够送回这句话,以老师一定非常有成就感。

这正是一段极尽优雅的复仇,在一首悲伤且缠绵的歌曲伴奏下,以利亚充满遗憾和悲悯地告诉父亲:“真希望我能在那里。”没有表现出强烈的仇恨、欢愉、得意,犹如毒蛇在黑暗中爬行,鳞片偶尔反射出一点幽幽的光。

还有一处,是以老师一边哭一遍发誓自己会变得更加强大,解决掉杀手时,他的手被钢丝给割伤流血了。

对于一部李四以射伤人膝盖为乐,时不时搞一搞枪战,间或有其他重型武器出场的片子来说,以老师手上那点血真不能说是多大的事,(花痴乱入:这完全不能和宅兔被划伤手傻乎乎的在那捧着手发呆相比么!兔子真是又软又萌啊!那种看着流血的手不敢相信的傻相真是萌到让人无语啊!)不知道为什么,以老师的血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以至于我想了好久,无法解释为什么我会这么在意这一点,后来我想,大约是我在看的时候一直以为以老师会留下后手,会像他后来成了呼风唤雨的黑帮老大一样,有一个刀疤脸那样的忠心手下来救他,但是没有,这时候的以利亚还是个无名小辈,他必须靠自己来解决问题,死了就是死了,得到的只是一句“真希望我能在那里”。

剥离以老师后来的黑帮老大身份,这时候的他其实只是一个孤独且势单力薄的年轻人,这大概让我有了某种“母性大发”的心态,更重要的是,以老师显得像个普通人,这无端让人感到亲切。女人不能拒绝的两点,一是无情人的那一点点有情,一是强大者的那一点点脆弱,虽说以老师长得既不萌又不帅(口胡!年轻的以利亚小哥明明很帅!)但角色的最高魅力不就是不萌不帅依旧吸引你么?

第二季结尾以老师被卡姐救下,不仅以老师,就连很难搞的刀疤哥都对卡姐充满感激,按照好一盆狗血剧的发展思路,这两人没准该发展点跨立场的感情什么的,只是我但愿编剧不要这样,因为我实在很难想象以老师和卡姐配成一对,我觉得他们缺乏那种化学反应,这两个人还是身处不同阵营,继续在杀/抓对方还是放过对方中纠结吧!

祝以老师早日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6 ) 编剧说,是的没错我们就是要异性恋必须死!

艾玛309看得我整个人都不好了,都没人给点高能预警直接核能来袭承受不住直接瞎狗眼啊!!!


但是冷静下来想一想这才是小乔你一贯的风格嘛拇指,身为情侣去死去死团先锋小队长果然坚持烧死异性恋的路线不动摇,给点赞。



从第一季到现在出现的第一条BG线就是Reese跟Zoe,俩人的关系一直都是暧昧却又冷静自持。从初见时略显老套的英雄救美开始,你来我往的互相挑逗,假扮夫妻生出丝丝暧昧,接着在宅总酒店的顶级套房再续前缘,然后又是送人防身武器又是送人回家的。但是这看起来就仅仅是月抛的关系,因为寂寞而彼此抚慰,随时都可以毫不留恋地抽身而去。即使俩人看起来再般配,也很清楚他们最终不会在一起。
Zoe这条线就像酱油一样时隐时现,每次出来都是带来和Reese新的进展,希望进展不要太快,否则难保编剧会想出什么狠招让她不再出现,我还挺喜欢这个女强人的。




第二条BG线就是关于Reese的过去,他已经去世的前女友。这个角色只出现在Reese的回忆里,解释了Reese自暴自弃的原因,同时推动了他和宅总的关系。当Reese对宅总说“我的命运改变于七年前我在航站楼持沉默的时候,你对此毫无关系”的时候我都给跪了,正常的发展难道不是一把推开宅总怒吼你这个混蛋我们从此势不两立吗!!!你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原谅了!!!你不是为了前女友痛苦纠结吗!!!就这样释怀了我都看不过眼好吗,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男人的劣根性啊啧啧啧(*`へ´*)
说实话我觉得Reese前女友挺惨的,本来俩人挺相爱的,结果人家要为了国家奉献自己,顶住家里给介绍高富帅的压力说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等你结果Reese死活憋住不说还觉得是为了她好,结果嫁给个暴力男被家暴。真是想让异性恋死各种理由都找得出来(; ´_ゝ`)



然后是宅总的前女友,又是本来甜蜜幸福的一对活生生给拆散了(´;ω;`)才知道宅总这个技术宅谈恋爱也能这么浪漫,还以为身为土豪他只会给人送房子还傲娇地忘了把地址放进去。最难过的就是宅总遥遥看着女画家的片段了,我们无法在一起了,但这并不代表着我已经不爱你了,我会默默守护着你看着你幸福就已经好了。至于他自己,就像117里Reese说“Be nice to have a child. Children. Think that'll ever happen?”时他的沉默一样,孩子代表着属于他自己的未来,而他已经放弃了。
说实话几条BG线最虐我的就是这个,本来幸福而平淡的人生已经在等着他们了,唾手可得却被命运无情推开,藏着婚戒的书成了他留给她的“遗物”,为这段感情竖起墓碑。真是好想跟编剧谈谈人生啊(;′⌒`)




严格来说我觉得Root算不上是条BG线,她的真爱就是The Machine,但是她对宅总的态度有点类似脑残粉,初次交手即心生仰慕,然后就把宅总绑走了各种痴汉脸求交往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ノ当然宅总要喜闻乐见地拒绝她啊覀L覀接着Reese闹罢工了,对machine说你不把他还给我就不干活你自己看着办(╬▔^▔)
Root的存在简直就是那时候5块钱一本的口袋言情小说女二号,每次她的诡计都是在推动主角的感情发展(つ﹏⊂)第一次绑架后时Reese的“I won't do this without him”,第二次绑架时宅总的“for you”.而309里Root则直白地对宅总说我可以帮你救他虽然我恨讨厌他,因为我知道他对你很重要,承认吧他不仅仅是你一个宠物一样的存在,在他之前你有过多少人呢?真是各种失意恶毒女配的嘴脸啊(๑>m<๑)但是这样只是反效果好吗,除了帮助主角确定自己的心意对你没有半点好处你清醒点好吗姑娘!!!


另外,S101开头的话是“when you find that one person connects you to the world,you become someone different,someone better,when that is taken from you,what do you become then?” 我觉得这句放到S201也毫无违和感。Reese曾经失去对于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人,所以当第二次失去的时候要不惜一切去挽回,不让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夺走。




Reese的女搭档我曾经一度认为是个重要角色,结果这么快就便当了。她和Reese也曾经有一腿,不过更加绝情一点,但是这样也逃不过便当的命运。我觉得她和Zoe有点像,都是那种很精明强干的女人,从这点上来说Reese的口味一直没变,那个温柔的前女友反而是个例外了。
作为早早便当的女配她的贡献就是给Reese穿上炸弹衣然后给宅总英雄救美的机会((٩(//̀Д/́/)۶))深夜只有两人的天台!!!解衬衣!!!离我远一点我不要连累你!!!不我甘愿陪你同生共死!!!尼玛这脑洞一开起码几万字的文起跳,官方才是真大手,彻底给跪!!!




至于Shaw她从出场身上就带着熊孩子的气质好吗!她的戏份再加下去这剧就可以改名叫两个爸爸了!二人组在看到监控录像里劫车的人是个女的结果Shaw刚好进来那幕我都在心里给配好台词了,“艾玛熊孩子你咋又出去闯祸了,我懒得管你但你爸又该念叨了”,“我不是说过很多次了吗不要那么招摇,说,是不是又偷的你爹的军火库?少惹点事多遛遛狗不行啊?”




所以对于看到309Carter和Reese那一吻我先是惊得一口水差点喷出来,接着就淡定了┑( ̄。。 ̄)┍早先官方都说了这集要死一个常驻角色,既然豆豆安全了那么就要给Carter发便当了,前几集她各种立flag这种解决也能预料到啦。那个吻也算是给个安慰吧,跟男神接吻过了你也可以安心地走了,反正在这剧里异性恋就是活不长,你看你刚想跟前男友和好他不就死了吗?豆豆那个新女友晃了一下不就没影了吗?Shaw唯一喜欢过的搭档不是给毙了吗?宅总和Reese的过去简直就是谁能比我惨啊!异性恋根本没有未来啊,别憋屈了一路走好啊(。▰´◞◟`▰。)

 短评

自从Shaw变成第二个李四我就…………爱上了她

6分钟前
  • 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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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不打五星就会变成POI。。。

8分钟前
  • 马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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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一部剧三四季最难看,不过这季还在爬升中,剔除第9集的话。从警匪片升级到了哲学讨论,最后两集尤其精彩。但是硬凑四叔和卡姐槽点太多了,四叔应该内心永远深爱前任杰西卡,和现任宅总情意绵绵,然后时不时找左姨谈谈心打打牌平衡一下荷尔蒙,卡姐是革命战友啊!友啊!友!突然来个吻味道全变了

13分钟前
  • 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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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 you there?Finch." "Always.Mr.Reese."

18分钟前
  • Tang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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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已经从打击罪犯飞跃到反乌托邦,前两季的伏笔也终于串起来。全新的信息时代开始,反叛者亡命天涯。“当一切结束,悲剧已然发生,潘多拉的盒子里还剩下希望。”P.S 查了一下演反派爷爷的居然是诺兰兄弟的叔叔,要给这一家子跪了。

21分钟前
  • a little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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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在这里我要说一下第二季的豆瓣又名意中人是我改的,不用谢哇哈哈

24分钟前
  • M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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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剧的烂笔之处就是john和joc kiss的那部分!!完全不能接受!!!

25分钟前
  • 不吃馒头争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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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师妹和小熊早晚会在一起的!

28分钟前
  • j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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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因为我没告诉过你呀,我可是个注重隐私的人^ ^” 宅总:“…………我有预感事情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33分钟前
  • astr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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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最爱。不当一回脑残粉的人生不完整

34分钟前
  • 张天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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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幸是在补剧,逐集追的话会被编剧溜死。一开始跪在特工的西装裤下起都起不来,越看越陷进宅总温柔克制的眉眼里,连一个坐姿都要感叹好聘婷。很喜欢小分队日常斗嘴。百合组高能上线顺带强力助攻夕阳红组,只想着随便看个美剧的我没想到会被官方逼得拍桌。对人性的思考很有启发性。

39分钟前
  • 猫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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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比一季棒,从当初的罪案剧到现在的阴谋论,整个剧情走向把控堪称完美,季中几集闪回填坑简直让我大呼神剧,要是能少点无谓的基情和百合桥段就真•神剧了

41分钟前
  • 格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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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广受好评的POI 除了看狼叔和宅总搞基bear卖萌 现在小队各个人员都开始展现英姿 一直觉得肖恩是木讷讷的可爱 而本来不太喜欢root 现在看着也顺眼了 怎么总感觉有蕾丝的嫌疑了 这个队伍真是【有爱】啊 果然还是本子好的剧耐看~最后一集好精彩~后面的打打杀杀将会越来越激烈了~![Good Night]...

43分钟前
  • 夢裡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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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哥谭蝙蝠侠,今有纽约活雷锋。助人为乐倒贴钱,土豪黑客养特工。惩恶扬善打膝盖,感动全城夕阳红。Man in suit不留名,来去无踪一阵风。

47分钟前
  • 伊谢尔伦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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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不过是普通破案,如今简直开了外挂渐入佳境!用案件做串引缓慢释放AI智慧的“未来感”,人格魅力满分的主角塑造已经够难了,更难的是他们竟然全面服务于一个科幻硬核——人类与AI将如何共存。

52分钟前
  • 砚小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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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间一度因为写论文顺理成章的弃了,捡起来看还是很感动,诺兰家的槽点多看看都习惯了。。从HR俄罗斯官方和民粹,一直保持着三顾力量交织,鼎力之势或全相冲突或各有平衡,收尾集尤其结尾几幕都很棒,人人保持各自信念而起冲突而和解而战而亡。CP分手镜拍得也太_(:3」∠)_【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57分钟前
  • 朱马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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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部剧集一直登不上豆瓣最新美剧豆列前端表示深深的不解

60分钟前
  • 过往,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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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季炸裂,大锤又美又帅、卡特完爆HR阴谋计划、根妹终于进入队伍、老四动作戏太帅,都已经第三季了居然还能在316把全部剧情从头到尾重新串联,机器、撒玛利亚人、时刻警惕,三线交一好看到自燃,人类与人工智能冲突加剧、政府侵权与公民权利矛盾急剧增大,如此探讨科技的副作用太赞,大爱。

1小时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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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居然不带我shaw女神玩(。

1小时前
  • Nol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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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美剧很好的诠释了高质量的装逼就是艺术!

1小时前
  • 杂食动物
  •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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